1、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实行污水集中处理,保护城市水体,改善投资环境。
2、根据南澳海域环境保护功能区划,合理确定污水处理程度。
3、保护环境,减少厂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认真贯彻国家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和政策,使本工程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
5、从南澳实际出发,以总体规划为依据,充分考虑近期实际并结合发展需要,使工程建设与发展相协调,即保护环境,又最大限度地发挥工程投资效益。
6、根据污水水质及处理程度要求,采用的工艺技术必须处理效果好、运行稳定可靠、维护管理方便,同时使工程总投资少,运行成本低。
7、力求使整个污水处理场(厂)美观、环境优美,并与周围环境相和谐统一,建设成为一座污水生态处理场。
1.5设计采用的主要规范和标准
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
GBJ14-87
2、《海水水质标准》
GB3097—1997
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2002
4、《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广东省地方标准)
DB44/26—2001
5、《给水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
GBJ69-84
6、《室外给水排水工程设施抗震鉴定标准》
GBJ43-82
7、《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
GBJ11-89
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J11-87
8、《给水排水工程快速设计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