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
“十五”期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大气污染物排放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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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指标 |
2001 |
2002 |
2003 |
2004 |
2005 |
|
SO2(千克/万元) |
10.5 |
9.5 |
8.6 |
6.9 |
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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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尘(千克/万元) |
6.8 |
6.3 |
5.1 |
4.1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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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粉尘(千克/万元) |
13.5 |
12.7 |
10.5 |
8.3 |
6.4 |
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污染物排放强度。
“十五”期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化学需氧量(COD)排放强度总体上由8.1千克/万元下降到4.1千克/万元,下降了49.4%,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氨氮排放强度由0.64千克/万元下降到0.32千克/万元,下降了5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污染物排放强度逐年变化情况见表4。
表4
“十五”期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水污染物排放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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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
指标 |
2001 |
2002 |
2003 |
2004 |
2005 |
|
COD(千克/万元) |
8.1 |
6.4 |
5.6 |
4.2 |
4.1 |
|
氨氮(千克/万元) |
0.64 |
0.62 |
0.46 |
0.36 |
0.32 |
3、单位工业增加值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
2005年鞍山市单位工业增加值污染物排放强度分别是工业二氧化硫26.3千克/万元,工业烟尘10.1千克/万元,工业粉尘20.6千克/万元,工业COD1.8千克/万元,工业废水13.6吨/万元。
(三)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成果显著
“十五”期间完成了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工作,基本掌握了鞍山地区生态环境现状和动态变化,建立了生态环境现状数据库,并针对鞍山地区主要生态问题开展了矿山植被恢复等工作,截至2005年底,累计完成市区周边矿山植被恢复682公顷,海城、岫岩完成矿区周边板结土地恢复985公顷,共投入资金6364万元。
“十五”期间,我市新建了6个自然保护区,新增自然保护区面积37026公顷,初步形成了全市自然保护区网络。截止到2005年,我市共建立了不同级别、各种类型的自然保护区8个,总面积44726公顷,占国土面积的比例由“九五”末期的0.8%提高到4.83%。目前我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受保护面积达到57783公顷,占国土面积的6.24%。
加强了生态示范区、镇、村建设,不断强化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海城市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第三批国家级生态示范区,海城西柳镇被命名为全国首批环境优美镇,千山区中所屯等4个村被命名为鞍山市生态示范村,共建成20400亩有机食品基地。
(四)环境保护工作得到加强
1、环境保护投资大幅度增加。“十五”期间全市计划用于环保方面资金56亿元,实际完成环保投资80.06亿元,完成计划的143%,比“九五”期间增加45.96亿元。其中污染治理投资17.95亿元,“三同时”建设项目环保投资13.21亿元,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2.96亿元,环保设施运行费用、生态建设等投资5.94亿元。
(1)污染治理工程。“十五”期间全市实施污染治理工程102项,投资17.95亿元,其中大气污染治理投资11.63亿元,水污染治理投资3.23亿元,工业固体废物治理投资7173万元,其它投资2.37亿元。
(2)环保“三同时”建设项目。“十五”期间共实施环保“三同时”建设项目1952项,环保投资13.21亿元,其中大气污染治理投资6.74亿元,水污染治理投资2.74亿元,噪声污染治理投资1.00亿元,工业固体废物治理投资1.75亿元,其他投资9763万元。
(3)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十五”期间用于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资42.96亿元,其中污水处理及排水工程投资3.82亿元,燃气工程建设投资3.83亿元,城市集中供热工程建设投资3.38亿元,园林绿化工程投资3.22亿元,环境卫生及垃圾处理工程建设投资1.59亿元,其他投资27.12亿元。
2、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十五”期间,先后完成了鞍钢烧结总厂和矿山公司东鞍山烧结厂热矿改冷矿工程、鞍钢炼铁总厂一排高炉拆扒工程、鞍钢化工总厂焦炉大型化改造工程、鞍钢化工总厂三回收脱硫脱氰工程、鞍山金堡纺织公司印染废水处理及回用工程、鞍山炼油厂总排污水回用工程等51项重点环保治理工程,有效地控制了二氧化硫、烟尘、工业粉尘和COD等污染物排放总量。
(1)大气污染治理。“十五”期间在强化老污染源治理和新污染源控制的基础上,积极采取了拆扒小吨位锅炉、建设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烟尘控制区、料场操场等裸露地面生物覆盖、实施清洁生产以及推广使用水煤浆锅炉、煤气发生炉等措施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共拆扒小吨位锅炉1200余台,拆扒烟囱600多根,新增集中供热面积327万平方米,建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16.38平方公里,烟尘控制区面积达到133.2平方公里(占建成区面积的97.7%),完成生物覆盖面积120多公顷,完成尾矿库干坡段喷洒表面覆盖剂200多公顷;继续强化了机动车尾气检测力度,2005年机动车尾气检测达标率达到94.4%。
(2)水污染治理。“十五”期间实施了鞍山市西部第二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鞍山矿业公司东鞍山烧结厂浮选工艺改造及废水处理回用工程、鞍山矿业齐大山选矿厂浮选工艺改造及厂排废水回用工程和鞍钢北大沟污水处理厂改扩建、鞍山金堡纺织公司印染废水处理及回用等水治理工程,选矿废水基本实现全部回用。2005年全地区工业重复用水率达到94.6%,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工业COD排放量下降到6797吨,比2000年减少4699吨,太子河鞍山段水环境质量有所好转,石油类浓度明显下降。
(3)噪声污染治理。“十五”期间加强了对高音喇叭、餐饮娱乐、家庭装修和家用乐器等社会和生活噪声的管理力度,共完成47个安静小区建设,噪声达标区面积达到88.9平方公里,占建成区面积的65%,实施了“禁鸣”工程,减少了噪声污染,使区域声环境质量和交通干线声环境质量比“九五”期间有所改善。
(4)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十五”期间共有82家清洁生产试点企业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共制定清洁生产方案680个,已实施600个,总投资12.5亿元,年实现经济效益4.9亿元,节水3866万吨,节电420万度,节煤22.65万吨标准煤,减少烟(粉)尘排放量1.1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3204吨,减少COD排放量4000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