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入夏以来太湖、滇池、巢湖的蓝藻接连暴发,标志着中国进入了水污染密集暴发阶段。2006年七大水系Ⅴ类和劣Ⅴ类水质占26%。国家重点监控的9大湖泊中整体水质为Ⅴ类和劣Ⅴ类水质的就达7个。十多年来国家斥巨资治理“三河三湖”流域水污染,但治理的速度远远赶不上污染的速度,至今这些本已改善的流域又被重新污染。
针对中国当前严峻的水污染形势,国家环保总局确实费尽了心机。先是提出了“区域限批”,接着又提出了“流域限批”,旨在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流域污染防治机制和新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坚决完成减排目标。这两个“限批”应该是很有威力的。所以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表示,“流域限批”已经是现有法律政策框架中环保总局能动用的最大限度的行政手段,也可以说是环保部门最后的杀手锏。
环保总局的最后手段效果如何?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通报,山东省莘县工业园区的30个建设项目有19个未履行环评审批手续,环保验收率为零。兰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24个建设项目有16个未进行环评审批,环评执行率仅为33.3%。而安徽省环保局开展的专项执法检查发现,全省98个工业园区没有一个达到环境监管规范要求。
这样的结果恐怕是环保总局没有想到的。想想看,不管你什么“限批”,人家根本就不经过你审批,人家是未批先建,“先上车后买票”,甚至“上了车也不买票”,你想“限批”也没法“限”呢。当然,决定未批先建、不批而建的不是企业自己,而是地方政府。你环保总局有什么办法?
最后的杀手锏没有效果,对此,潘岳说,“区域限批”和“流域限批”已是环保总局现有法规内最强力的措施,但作为单纯的行政手段,还是不能根本遏制污染恶化的趋势,需要更多地结合经济杠杆的力量。于是,继绿色信贷之后,环保总局还将联合财政部、保监会、证监会等部门,就绿色财税、绿色保险、绿色证券进行政策研究与试验。但这能产生多大的效果呢?
其实,在中国的现行体制下,环保总局最有力的措施是联合组织部、纪委、监察部,在考核任用干部上有发言权,就什么难题都迎刃而解了。
“将环境指标真正纳入官员考核机制应是解决污染的首要措施。”潘岳表示,政绩观的改变必须有强有力的约束机制,那就是官员环保考核问责机制。一句话,“环评风暴”变成制度法律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管住“官”才能管住环境,潘岳在这方面是明白的,但是,谁来落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