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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让城市环境保护不欠新账多还旧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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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环境报 |
要点提示
尽管近年来城市环保投入的绝对值在增加,但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占同期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的比例不增反降,这说明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旧账未还,又欠新账。为了扭转这一局势,必须依靠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政策创新,彻底改变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的现状,从根本上改善城市环境质量。
编辑心得 我国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投入近年来保持稳步增加,城市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综观我国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现状,我们发现,投入不足仍然是城市环境保护存在的主要软肋之一。要解决这一问题,政府要拿出硬措施,拿出新思路,拓宽资金渠道,充分利用社会资金,把钱用到实处。 城市是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教育的中心,也是经济活动和人口高度密集的地方。城市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进步,但同时也给生态环境带来巨大的压力。 我国从上世纪80年代起就充分注意到城市环境保护投资对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保障城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并一直致力于增加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本文就我国的城市环境保护投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进行分析与探讨。 城市环境保护投资现状 城市环保投入逐年增加使城市环境得到改善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社会全面进步,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从1978~2005年,城市数量由190个增加到661个,城市化水平由17.9%提高到43.0%(平均每年增加约1个百分点),城镇人口由1.7亿人增长到5.6亿人(平均每年增长约1400万人)。城市的高速发展、城市人口的急剧增长,以及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带来了城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问题,并成为危害人民群众健康、制约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建立城市环境保护投融资体制,开辟新的城市环境保护投资渠道,增加城市环境保护投资,以加快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是解决城市环境问题的根本性措施之一。 投资状况与资金渠道 从1981~2005年,我国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逐年增加,占全国同期环境保护投资总量的比例,从“六五”期间(1981~1985年)的31.2%提高到“十五”期间(2001~2005年)的58.2%。由此说明,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已成为环境保护投资的重点。 我国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属于城市建设固定资产投资中的主要部分,其资金主要来源于中央与地方财政拨款、国内贷款、地方自筹和利用外资等资金渠道,这些投资主要用于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建设和城市的环境综合整治。 投资建设与投资效益 从1981~2005年,我国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环境污染治理能力都有了明显的提高,城市环境污染防治的投资效益也在逐年增加。在全国661座设市城市中,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的数量由39座增加到792座,处理能力从85万吨/日增加到5725万吨/日,城市排水管道长度从2.3万公里增加到24.1万公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建设的数量由30座增加到471座,处理能力从3260吨/日增加到25.63万吨/日,城市燃气普及率从11.6%增加到82.1%,城市集中供热面积从1167万平方米增加到25.2亿平方米,城市公共绿地面积由2.2万公顷增加到28.3万公顷。城市环境保护公共基础设施的增加,使城市环境污染防治的能力有了进一步提高,为改善和提高城市的环境质量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城市环保投入严重不足 投资主体单一,旧账未清,又欠新账 环境保护投入缺乏市场投融资手段 目前我国大多数城市在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中,都存在资金严重不足的问题,污染治理设 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没有引入市场化、产业化机制,这些问题是造成我国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 和处理效果不好的关键原因。在一些地区,市政府耗巨资建成的污水处理设施半停半开,甚至“晒太阳”,成了排污厂,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一些城市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与管网不配套也造成设施闲置,由此造成了巨大的资源浪费,地方财政也为之背上了沉重的包袱。再有,由于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运营机制上的原因,不少运行中的设施并未发挥设计的处理能力和效率,造成了“大马拉小车”的局面。 在全国661座设市城市中,大多数城市对“污染者付费”的政策特别是“使用者付费”的政策还没有落实到位。一是大多数城市对已建和新建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的投资欠费现象严重;二是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偏低也是一个突出的问题。许多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对民营企业投资建设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缺乏吸引力,征收的排污费还不到补偿城市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运营成本并合理盈利的水平。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长期欠账 从“六五”到“十五”期间,尽管我国对城市环境保护的资金投入有了较大增长,但是,城市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历史欠账仍然很多。截至2005年底,在全国661座设市城市中,还有291座城市没有污水处理厂,约占城市总数的44%。2005年,全国城市污水排放量约359.5亿吨,但污水处理率约为51.95%,还有约170亿吨的城市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体,流经城市的河段普遍受到污染,并造成大多数城市地表水体和地下水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且有逐年加重的趋势,严重影响了城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在全国661座设市城市中,还有339座城市没有生活垃圾处理场,约占城市总数的一半以上。2005年,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约为1.6亿吨,但经过处理的仅有51.69%。许多城市不同程度出现的“垃圾围城”问题非常突出。垃圾一次污染和堆放过程中产生的二次污染问题依然严重。落后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极不适应,已成为严重制约我国城市可持续发展和影响城市功能及作用发挥的突出环境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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