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继续抓好环境科技、政策法规和对外合作、环境宣教工作,广泛深入开展绿色创建活动。
贯彻落实全国环保科技大会精神,促进环境科技创新。一是组织实施好国家“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示范项目,做好《滇池流域水污染控制及富营养化治理关键技术与示范项目》和《富营养化初期湖泊(洱海)水污染综合防治技术研究与工程示范项目》两个重大水专项示范项目的协调指导工作,力争在年内启动实施。二是全面启动环境科技创新行动,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好“滇池入湖河流水环境治理技术与工程示范”项目,做好城市饮用水源地有机污染物深入调查工作,加强环境科技项目的储备。三是要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决策的科技支持体系,充分发挥我省环境保护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智囊作用,开展我省环保重大问题、重要工作决策的咨询、论证和前瞻性研究。四是继续推进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和循环经济试点,抓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完成20家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做好我省清洁生产的推进工作和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五是加强对环保产业发展工作的指导,落实各项政策与措施,引导和扶持环保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进一步加强对外合作与交流。滇沪、滇川和“9+2”环保合作要不断拓宽合作领域,并取得新的进展。进一步发展与世行、亚行和英国、瑞典等发达国家的多边和双边合作,抓紧抓好世行贷款项目准备工作,确保在今年获得世行批准并签约使用世行贷款;抓紧抓好瑞典、英国政府援助的能力建设项目以及亚行和全球环境基金援助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示范项目的实施,努力争取欧盟援助工业园区可持续生产项目;积极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环境合作,不断开创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新局面。
高度重视新形势下环境政策法规建设工作。要加强新时期全省环境保护工作的政策研究,抓紧研究制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有利于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促进有云南特色的环境法制体系的建设与发展。进一步完善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防范信贷风险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工作机制,畅通情况沟通渠道。强化环境执法,以行政复议、行政处罚、行政应诉为重点,继续抓好环境执法行动,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处罚力度。加强环保执法队伍培训,继续办好“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环境法制培训班,不断提高环保执法人员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
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深入开展绿色创建。要按照“七彩云南保护行动”环境阳光、绿色传播行动要求,突出节能减排、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主题,积极组织和策划有影响、有实效、形式多样的环保宣教活动。继续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酒店、环境友好企业、环境教育基地等绿色创建活动。
(十)加强能力建设,努力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切实抓住国家“三大体系”建设的契机,继续推进我省环境能力建设。要认真总结分析近几年我省环保能力建设的现状,编制我省2008年到2010年监测和监察能力建设规划,组织申报2008年的能力建设项目,积极争取国家支持。要建立和完善各级环保部门的环境统计工作机制,做好国家环境统计能力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提高我省环境统计能力建设水平。要进一步完善全省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全面推进全省在线监测系统建设,保证省级监控平台按照国家要求与新标准对接。要加快推进各州市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提高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水平。对全省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进行清查整理,进一步加强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的落实。
积极争取国家“三大体系”建设资金、中央环保专项资金及中西部环境执法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的支持,按照《云南省环境监察执法装备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规划要求,争取完成31个县(区)级环境监察大队、一批边境县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要在全省开展环境监察“五项承诺”大检查,努力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作风实、奉献精神强的环保队伍。
要切实加大全省辐射环境监管的力度,加快办证换证工作进度,2008年完成全省辐射安全许可证办证换证工作。要加强对伴有电磁辐射设备(设施)的监管,加强对伴有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竣工验收及“三同时”的管理,加强对我省五家辐照装置工作单位的监管,排出辐射安全隐患,确保我省辐射环境安全。
要深入抓好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不断加强全省环保系统的思想作风、组织和党风廉政建设。要以狠抓落实为重点,转变作风,在作风建设上见实效。要以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为契机,进一步理顺环保体制机制。要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监督。要切实加强业务建设,落实培训计划,提高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