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环保总局的部署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创新,坚持环境优先,坚持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继续推进“七彩云南保护行动”,努力提高环境监管水平,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五大重点:
一、确保完成2008年约束性削减任务。今年污染减排任务是:确保实现SO2在2007年的基础上削减3%、净减排1.6万吨,COD削减2.5%、净减排0.73万吨,并力争达到SO2和COD较2007年都削减4%的工作目标。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若干意见》,淡化减排指标基数,着力削减污染存量,严格控制污染增量,全面落实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措施,确保今年SO2和COD削减任务目标的完成,为后两年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努力促进以九大高原湖泊为重点的水污染综合治理取得新突破。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重点湖泊水环境保护工作意见》精神,加大九大高原湖泊综合整治力度。要加快滇池北岸水污染治理和环湖截污、入湖主要河道整治步伐,完成以盘龙江为重点的滇池入湖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启动星云湖水污染综合防治规划,为实现“十一五”星云湖水质明显好转的目标奠定良好的基础。加强九大高原湖泊流域县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处理场建设,完成相关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及管网配套工程,建设乡镇及村落污水处理系统,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启动国家重大水专项示范项目,以科技进步和技术突破来解决水环境污染难题。高度重视和认真抓好出境河流水环境安全。扎扎实实地抓好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
三、加强以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为重点的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工作。要抓好以滇西北为重点的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抓紧抓好以生物多样性保护为主导功能的滇西北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的前期准备工作,认真编制好《云南省滇西北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指导抓好滇西北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要重视抓好滇西北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工作,进一步提升云南良好的生态环境和着力建设生态文明的影响力。
四、切实加强农村环境的综合整治。要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农村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防止工业和城市污染向农村转移;积极开展农村环保试点示范和各种生态创建,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
五、抓住国家环保“三大体系”建设的契机,进一步提高环境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切实按照环境管理各类标准化体系建设的要求,积极争取国家环保“三大体系”建设投入,加强我省环境监测、监察和应急管理能力建设;加大环保队伍培训教育力度,不断提高环保综合素质和能力。
十大措施:
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对于顺利完成“十一五”全省环保计划目标任务意义十分重大。全省各级环保部门一定要紧急行动起来,明确任务目标,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年各项任务目标的完成和实现。
(一)
加大攻坚力度,坚决完成污染减排任务。
2008年的污染减排任务已经确定。要通过层层签订责任书,切实抓好削减项目的落实。按照《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节能减排工作的若干意见》,全省将筛选80个重点工程减排项目、60个重点结构减排项目、20个重点管理减排项目,作为重点督察督办项目。
着力推进结构减排。要积极配合工业经济管理部门调整产业结构,加速淘汰落后产能,缓解结构性污染。要严把环境准入关,严格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控制“两高一资”项目,以此引导产业结构的调整和不断优化。对于今年确定要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和项目,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将关停淘汰工作落实到位。
大力推进工程减排。要持续抓好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加快以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制糖业污染治理为重点的COD减排工程建设。2008年,全省要确保建成8个以上管网配套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力争20个左右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开工新建,完成30个制糖业污染减排项目。各级环保部门要积极推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抓紧抓好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强化管理减排。要加强环境监管,依法加强对企业现场检查,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达标运行。要加强清洁生产审核,尤其要对冶金、有色、火电、化工、造纸等重污染行业,以及其他超污染排放标准、超总量控制指标、生产或使用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实行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要推进工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生态化改造,逐步提高资源利率,减少污染排放。同时,加大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和环境监察力度,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切实发挥减排效益。
进一步落实各项政策措施,确保节能减排工作落实到位。一是要积极争取各级政府对污染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落实各项减排政策,建立责任追究制,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狠抓落实。二是要尽快研究开征或调高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运用经济杠杆督促企业加强治理,推进污染减排。三是加强对重点减排项目的督促检查,建立信息调度工作制度,每半年对各州市污染减排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一次通报。四是切实加强污染源自动在线监测工作,年内要完成国控重点源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安装,并与省及16个州市监控中心联网。五是强化环境执法监督,进一步加强对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及年度重点减排项目的现场执法检查,对重点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严格依法处理。六是切实加强污染减排的基础性工作,充实和加强总量办机构和人员,加强环境统计工作,及时收集污染减排数据审核的各项参数,建立动态数据库。七是加强对各地污染减排工作的检查考核,加大对全省污染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实施污染物减排考核与问责制度,进一步落实污染减排的责任。要进一步抓好城市环境综合考核工作,以城考促进减排和环境治理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