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产业化和市场化
对污水行业等基础设施建设,北京市发改委称,将继续推进投资体制改革,采取市场化的方式,吸引境内外资本参与建设、运营。
据悉,去年底北京市通过招标进行建设和运营的5座污水处理厂,已经进入项目公司组建阶段。这5座污水处理厂的一期工程完工后,将每天为北京增加14万立方米的污水处理能力。这标志着去年拉开帷幕的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获得了重大推进。
去年底,北京市一次推出了北苑、东坝、定福庄、垡头、五里坨等五座污水处理厂,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境内外项目投资人,由政府授予其特许经营权。政府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模式,明确建设及经营污水处理设施的年限,投资人拥有20年的经营权。稳定的回报吸引了大批境内外投资者前来参与投标。
2003年,北京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实施重大改革,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改委《关于本市深化城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拉开了全市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序幕。而按照北京市此前的有关政策,民间资本和国际资本是不允许进入诸如供水、供热、供气、排水、污水和固体废物处理等城市基础设施领域的。
北京市发改委还透露,根据本市排水行业分阶段发展目标,到2008年,城区污水处理率将达到90%,郊区、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50%。为实现这一目标,北京市制定了排污行业分阶段目标,计划再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5座,再生水处理厂8座。
而来自国家环保总局的消息也称,将采取五大措施推进污水处理行业的产业化和市场化。措施之一就是:加大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利用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和国债资金支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充分利用银行信贷、企业债券、信托投资基金等商业融资手段筹集资金,鼓励采用BOT、TOT(转让—运营—移交)等市场化方式,并提供税收、用地、用电和间接信用担保等方面的优惠条件,鼓励社会资金进入污水处理行业,拓宽投资渠道。
其它的措施还包括:制定一系列操作性强、可有力促进和保障设施建设与运行的政策,对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营、技术规范、监督管理等进行全面、合理的规定;明晰政府与污水处理企业之间的责权利;继续推行污水处理收费制度;制定国家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监管规定,对污水处理费的征收与拨付、设施运行和污水处理效果等进行严格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