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按照建设部领导的指示,借全国农村污水处理国际研讨会召开的机会,我向大家简单介绍一下青岛市开展农村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试点工作的情况。
一、开展农村污水处理系统试点工作的背景条件
(一)政策支持。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把今年农村工作的重点放到新农村建设上,提出了新农村建设的二十字方针。青岛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中央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农村实际,出台了《统筹城乡社会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青发[2006]5号文件),把今年农村建设工作的重点放在村庄整治、农村垃圾处理系统建设试点和农村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试点。投资2000万元用于的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和农村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其中,600万元用于10个村庄的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试点工作,使我们试点工作有了资金基础。
(二)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近年青岛市公共财政对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投入进一步加大,村村通公路、村村通自来水工程进一步提速,全市6000多个村庄,已有82%的村庄通自来水,全市83%行政村通油路,原计划“十一五”完成的村村通自来水、通油路,明年将全部完成,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完善为污水处理试点工作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农民收入持续增加、农村生产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青岛农村经济发展迅速、农民收入稳步增长,到2005年底全市农民人均收入达到5800元,年增长8%以上。二是农民居住条件不断改善。农村年新增住宅面积、公共建筑面积、生产建筑面积500万平方米,其中新增楼房面积达到30%以上,三是生活方式向城市靠近。液化气、天然气已成为农村主要能源之一,部分村庄完成卫生厕所的改造工作,部分村庄集体经济实力强,农民进一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愿望强烈,为农村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提供了契机。
二、开展农村污水处理系统试点目的、任务和原则
目的:通过农村污水处理系统试点工作,比较多种小型污水处理设施费效比,选择适合青岛农村实际的污水处理方式和系统,以便推广应用,逐步解决农村污水问题。
任务:在郊区五个市,每市选择2个村庄共10个村庄进行农村污水处理系统建设试点工作。处理对象为村庄的生活污水,包括厕所、厨房、洗涮、养殖等生活污水。通过处理后达到二级以上污水排放标准,可用于农田灌溉或作景观用水。
基本原则:投资要省、技术成熟、工艺简便、运行成本要低、运行过程简单、便于维护保养、符合农村的生产生活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