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从简单地对洪水截排向与洪水和谐相处转变。现代的城镇由于实行了许多错误的建设方式,使排水、防洪性能越来越退化,城镇水系也变得越来越脆弱。如宽马路、硬铺装的大广场、停车场,城市不透水的硬化铺装所占的面积越来越大,再加上近日大行其道的城镇河道、沟渠、湖泊的硬质砌底和护坡,开发填埋了大量的城镇和郊区自然河流、湖泊和湿地,造成了雨水无法下渗和积蓄,排水径流量逐步上升。这一方面使日益枯竭的地下水资源无法得到补充,另一方面也使得城镇自身和下游地区极易形成洪涝灾害。除此之外,大量的过去生活在
“湿地毯”上的动植物在“水泥地”上遭受灭顶之灾,严重肢解了城镇和区域的生物链。构建健康的城镇排水体系,就必须尊重水系的循环规律,纠正以上这些错误的建设行为,维护水系生态健康程度和系统的自适应调节能力。
城镇水环境是一个至少由三方面组合而成的人工自然复合的巨系统,如果对其合理规划建设和维护的话,其自身具有较强的抵御外界干扰和自我修复生态的能力。但如果人工系统设计不合理,或干扰(主要表现在污染和用水)超过自身修复能力,城镇水环境将不可逆转地迅速退化,最终影响甚至威胁居住人的生存和发展。
三、实现城镇水环境健康化的主要方法与途径
首先,制定城镇水系统规划。在城镇体系规划阶段,城镇水系统规划要做好区域水资源的供需平衡分析,合理选择城镇供水水源,划定水源保护区;在城镇总体规划阶段,水系统规划的主要任务是保护好原有的水系,分析城镇规划区内的各类用水需求,合理安排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以及确定水源地、供水厂、污水处理厂及其管网设施发展目标及建设布局。尤其重要的是污水处理厂应“规模合理、分散布局、便利回用、节约能源”的原则进行规划;在城镇控制性详规阶段,水系统规划的主要任务是综合协调并确定规划期内城镇水系统及其管网设施的详细布局,包括河湖水系的治理措施等。城镇硬化面积应控制在60%以下(德国规定不高于45%)。规划的编制工作应坚持立足水资源条件,促进资源节约,系统地、综合地考虑城镇供水、污水处理、节水、污水再生利用等问题,特别注意厂网配套和设施能力的协调增长和防止对城镇江河湖泊和海滩湿地的破坏性建议和非法填埋占用,切实维护城镇及其近郊水系的原生态。
其次,加强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城镇污水再生利用,具有水量集中、相对稳定的优势,是城镇水循环利用的重要环节,是节水的重要举措。再生水作为城市的第二水源,将为缓解城镇水的供需矛盾起着日趋重要的作用。再生水水源主要依城镇污水处理厂,其利用范围覆盖了城镇用水和农业用水,其重点是水质安全和输配安全,必须在城镇水系统管理中通过规划、建设和管理等综合措施统筹解决。要努力实现水的四个循环:一是建筑中水回用;二是小区范围污水的再生利用;三是城镇污水的再生利用;四是区域水的循环利用。通过这四个循环,实现社会经济发展对外界水的最少依赖和对自然生态的最少干扰。同时,也使城镇用水对环境和资源的压力能够充分释放。据此,城镇给排水系统的任务早已超出了供水保障、排除雨、污水,保护城市水环境,防止公共水域污染的范畴。而已成为促进城镇水的良性循环,恢复水环境和水生态的“生命线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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