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有关部门取消了553项高耗能、高排放等产品的出口退税,降低了2268项商品出口退税率,对钢坯、焦炭等部分商品加征出口关税。进一步严格了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标准,有关部门对12个行政区域和4个电力集团所有建设项目实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区域限批”和“行业限批”。
今年1-5月,全国执行差别电价政策的企业1770户,执行差别电价的电量约45亿千瓦时。上半年,电力行业实施“上大压小”,关停小火电机组551万千瓦。钢铁行业关停和淘汰落后炼铁产能1140万吨,炼钢产能870万吨;水泥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约500万吨,关闭小煤矿2811处。
2006年千家企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明显降低,电力、钢铁、水泥、石油化工、有色、化工、造纸等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下降了3%-10.5%,实现节能2000万吨标准煤,带动了全国单位GDP能耗的下降。
有关部门在对省(区、市)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评价中,设置了“万元GDP能耗降低率”、“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和“总量控制率”等指标。国务院国资委将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与央企负责人第二任期的考核挂钩。
2006年,全国万元GDP能耗比2005年下降1.33%,这是自2003年以来单位GDP能耗首次下降。尽管付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一些成效。
今年以来,中国各地节能减排效果进一步显现。2007年上半年,全国单位GDP能耗同比下降2.78%,保持连续四个季度下降。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同比下降0.88%,扭转了全国二氧化硫排放量多年连续上升的势头;COD排放量同比增长0.24%,增幅比去年同期回落3.46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