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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排污权交易制度 |
| 时间:2008-03-03 来源: 作者:齐可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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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境价值观的转变。排污权交易实质上是环境资源的重新配置问题,是以环境资源商品化和价值化为基础的,环境资源无价的旧观念会严重阻碍污染控制制度的实施。在我国传统文化中环境意识比较薄弱。存在大量不利于环境的地方,进而也会影响的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我国传统文化中早已有了“天人合一”式的朴素的可持续发展思想,但是不可否认,我国的传统文化中也有糟粕,缺乏环境意识即为一例。“中国人没有不敢吃的”,既让我们感到自豪也让我们感到遗憾。天上飞的除了飞机,地上跑的除了汽车,水中游的除了轮船,中国人什么都敢吃:老鹰,天鹅,青蛙,蛇,莽等等都难逃人之口。而所有这些都是生态环境中所不可或缺的。此外,我国儒家文化崇尚木棺土葬,建筑中喜欢用砖木结构而不乐意用石头的传统也反映了传统文化中环境意识的淡薄。所有这些都极不利于我国的可持续发展。 尤其是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时期,计划经济时代的传统观念仍具有很大的惯性。价格补贴的存在扭曲了资源的实际价格,我国现有的环境资源价格过低,导致了对资源的过度利用和环境污染,影响治理者的积极性,这种情况下排污权交易是无法进行的。所以,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施首先要在全社会作环境资源观、价值观的宣传,以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环境观,促使资源的有偿使用。 2、加强政府行为。排污权交易过程中政府扮演着重要角色,如区域环境容量的科学确定,环境容量价值的准确评价;排污权的初始发放;排污权交易时空折算指标体系的确定;排污权拍卖市场和交易市场的建立,以及相应的约束规则和办法的制订;对交易信息的收集,对排污源的污染监测;对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修改和完善等等都需要政府来完成。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推行的情况完全取决于与我国环境管理部门的管理能力。然而我国目前环境管理机构和队伍等力量都无法适应这一要求,目前污染监测的手段也很落后,满足不了交易所需的污染物排放信息的获取要求等。所以,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施需要具备许多条件,我国只有积极准备好各种条件才能更有利的实施这一国外行之有效的制度。 3、现行环保立法的指导思想仍有着受计划经济体制观念影响的浓厚痕迹。在原理指导、原则确立、制度设计、体系构建和法律实施等诸方面,都强调并习惯于发挥政府的作用,善于采用行政强制机制,但下行政强制的作用方向、力度和绩效却仍有限,缺乏广泛的合理利用市场机制的经验。为此,环境保护应该实行市场化,不能一味地单纯依靠政府地行政手段来搞环保,更不能再继续崇尚“经济靠市场,环保靠政府”地观念。这就要求研究环境市场的发展规律,并按照市场经济的规律进行调节、引导和控制,以促进环保事业的良性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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