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省一市环境合作平台建设启动
在充分征求上海市、浙江省环保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江苏省日前制定了《长三角两省一市环境合作平台建设工作计划》,将率先在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分配和交易试点,培育成熟有序的排污权交易市场。
此计划缘起于不久前在杭州市举行的第一次长三角两省一市主要领导座谈会上,三方领导人提出推进区域共同发展要重点抓好交通、科技、能源、环境四大合作平台建设,并明确由江苏省负责环境合作平台建设的牵头协调工作。
近年来,长三角地区虽取得很大发展,但资源消耗过大、环境成本透支,已经成为制约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最大瓶颈。为了提高长三角的环境竞争力,两省一市已明确今后将在诸多方面加强合作。
计划中还提出,将制订更加严格、相对统一的建设项目环境准入、主要污染物排放和排污收费标准,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研究出台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财税、金融、贸易、保险等经济政策,重点构建环境价格体系,完善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环境资源价格形成机制。
据悉,江苏省2007年度排污费征收解缴入库额达17.2亿元,比上年13亿元增收32.3%,再创历史新高,连续七年名列全国第一。从本月起,“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中的“化学需氧量(COD)”已在江苏苏南境内的266家重点监控企业中实施。作为排污权交易的试点,浙江省嘉兴市排污权交易中心去年已成功达成13笔交易,总交易额1220万元。上海市也将出台激励政策推进COD减排。如果两省一市能“合体”共同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为排污权制订统一的价格,实行统一的排污收费标准,将使污染企业无处“转移”,从而实现长三角的环境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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