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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太湖流域新政:排污权可像股票一样"买卖"


水世界-中国城镇水网 发布时间:2008-03-03  【进入论坛】

    财政部与国家环保总局已经批复江苏明年在太湖地区率先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试点。这就意味着,在这里,排污权可以像股票一样买卖。  

    很多人关心,新政将如何具体操作。昨天,记者了解了详实内幕”——   

    试点首选COD   

    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透露,由于COD(化学需氧量)历来是排污治理中的重点,太湖流域明年起将在全国率先开展COD排污权交易试点。   

    这依据于国务院全国重点湖泊主要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试点的规划,其基本模式是: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十一五污染减排和排污总量控制要求,参加试点的各市和所辖县(市、区),按照减排计划,核定出重点监控排污企业的排污配额和有偿取得的排污权,然后,由排污企业以掏钱购买方式取得排放指标。   

    试点范围已确定,包括太湖流域内我省苏州市、无锡市、常州市和丹阳市的全部行政区域,以及句容市、高淳县、溧水县部分区域,涉及纺织染整、化学工业、造纸、钢铁、电镀、食品制造(味精和啤酒)、污水处理等七大行业。   

    要排污,先得花钱买指标   

    首先是建立COD排污权一级市场,即初始有偿出让,就是对直接向环境排放且占用COD排放指标的排污单位,征收排放指标有偿使用费。有关人士称:以前排污指标都是无偿占用,此举将大大提高企业对指标的珍惜程度。  

    据了解,为准确核定有偿排污权的初始价格,省环保厅、财政厅、物价局等部门此前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研,最终决定以污染治理直接成本作为定价的参考基础。   

    同时,本着刺激性区别对待的原则,根据环境承载力、经济发展状况、社会因素等评价指标计算,我省又将苏南区域调整系数确定为1.496,从而设计出了“COD初始价格=平均治理成本×地区差异系数的公式。   

       “目前具体的价格方案正在等待省政府批复。有关负责人表示,新标准肯定具有一定的刺激和激励作用,可以促进环境资源限额转让、有偿使用,充分调动排污单位治污减排的积极性。   

    排污权可以买卖   

    按计划,2008—2010年我省还将逐步建成排污权动态数字交易平台,形成太湖流域主要水污染物排污交易二级市场,即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易市场。   

    在这个市场上,企业节约下来的污染排放指标,可以成为一种有价资源用来交易;那些因无力或忽视使用减排手段而导致手中没有排放指标的企业,将不得不按照商业价格,向市场或其他企业购买指标。   

    具体负责这一课题的省环保厅法规处副处长蒋巍认为,在当前环境压力空前巨大的情况下,国际通行的排污权交易方式,可以使原来无形无价的环境资源转变为有形有价的资源,将企业的环境成本内部化,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促使企业进一步利用好有限的环境资源。需要强调的是,排污权交易的前提,是总量控制。即在排污总量核定的情况下,通过交易,实现环境资源最优化配置。

 

 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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