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业内人士看来,改制之后,由政府对水务企业进行合理的监管就变得至关重要。曾参与深圳水务集团与威立雅合资的原深圳水务集团董事长黄传奇在公开场合表示,监管的对象包括两个要素,一个是水价,另一个是服务。即政府应通过监管水价和服务,来平衡水务企业肩负的社会责任和经济效益,“既不能让这个企业亏损,但是也不能让这个企业获取暴利。”
在中国,公用事业领域的股份制改革几乎与竞争性行业同步推开,但对水务企业的政府监管未能相应跟上。水务行业作为公用事业,在定价当中是否应当且如何体现其公益性特点,公益性和盈利性的界限如何划定,投资人和政府之间的责任和风险怎样分担,相应的规则十分模糊。
洋水务“溢价风波”中,社会上广泛存在一种质疑,即一旦政府将水务资产出卖,却又对企业后续的水价和服务以及水务设施扩建维护无法做到严格有效的监管,对公众利益无异于更大的伤害。
更现实的忧虑是,中国各地水价主要由地方政府确定,虽然提价要经过听证程序,但往往有失公正和透明。事实上,在不少城市,水价已经成为当地政府补贴供水企业的一种手段。2004年8月1日,兰州市上调了自来水价格。时隔仅仅一年,有关部门又为再次上调水价召开听证会。连续调价后,兰州自来水出厂价格目前已达到每吨1.35元。据承办供水集团对外引资招投标事务的大岳公司总经理金永祥透露,按此价格,企业每年可实现盈利1000万左右。
当地建设部门有关人士也向记者表示,水务企业改制后,政府基本不再提供政策性的补贴,“如果说能有什么补偿的话,也只能是水价了。”
事实上,威立雅的确和兰州有关部门对自来水提价进行探讨。威立雅曾经期望当地政府能够做出承诺,每两年上调一次价格,每次上调2毛钱,在30年的特许经营期限结束时最终令水价达到4元左右。这虽然最终并没有写入特许经营合约,却也预示了未来水价变动的巨大可能性。
在另一方面,水价的上涨还有一重反作用,就是导致水量的下降,这也会降低水务企业的利润。兰州建委官员证实,目前兰州市不少大型企业如“兰炼”、“兰化”等都自行建设了企业内部的供水系统,城区各地小型自备水源则更加普遍,这正是导致供水量下降的一个重要因素。威立雅和兰州市有关部门已达成共识,合资企业正式开展特许经营后,可逐步以成本价收购合乎手续的自备水源,不合法的则强行关闭。但这在特许经营漫长的期限内,一切很难料定。
监管能力的完善其实涉及一整套制度设计。法国在对水务企业实行特许经营制度的过程中,对价格的监管有着一套成熟的程序。
首先,产品的定价需要由专业咨询公司在预测的基础上根据收支平衡的原则,并考虑服务数量变化、经营形势变化、地方税收等诸多因素反复测算得出;另外,这些价格需要由市政议会讨论决定,价格变化和企业报酬还要定期复核,如果政企之间无法达成协议,则由专门的委员会进行仲裁。
英国水务私有化之后,对水务行业的财会政策作出了重大调整。英国还建立了公用事业的专门会计制度,对水务资产的投资和维修根据行业特点作出不同于传统资产的会计处置方法。
相形之下,中国的水务监管还处于起步阶段。2005年,建设部发布了《关于加强市政设施监管的意见》,但其中的规定相当粗略,缺乏统一的可操作的监管规则。例如,对于产品的价格,文件提出要强化成本监管,至于具体如何强化则大而化之。
目前,一连串外资并购的“高溢价”风波仍然闹得沸沸扬扬,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下一步的改革走向。水务改革已进行多年,但距离安全高质的供水、有效而可靠的服务、稳定合理的水价、竞争充分而秩序严明的市场环境,仍然其路漫长。当国有股份逐步退出、企业的经营权真正交给企业,这场洋水务带来的溢价风波,恰恰为重新审视过去几年的水务改革得失提供了一个绝好角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