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纷也让人们认清楚两点:首先,对于任何污染五大湖区的行为,都会引起广泛地反对,因为湖区为3000万美国人提供饮用水,还包括一些加拿大人。第二,且不说大家都有希望湖水清洁的强烈愿望,“究竟谁来负责”的问题就厘不清楚。众多水域污染的规定中,最重要的是《清洁水法》(Clean Water Act),但是执行起来依然是一个棘手的问题。
当然,一些州的标准要比另外的州严格一些。此次,印地安那州颁发给英国石油公司的氨和总悬浮颗粒(批评者称之为“污泥”)许可分别增加了54%和35%。来自环境法律和政策中心(Environmental Law and Policy Centre)的律师们抗议此举公然违背了《清洁水法》关于任何州都不能提高污染的基本规定。但是这个水法有一个空子,即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州可以允许污染的增加。虽然联邦政府的规定不能超越,但是如果可以说明更多的污染足以创造重要的经济和社会价值,就是可以的。
尽管美国环保局拥有干涉此类项目的权力,但是通常州里的意愿能够得逞,大湖联盟(Alliance for the Great Lakes)的主席卡梅伦达维斯(Cameron Davis)说。美国环保局没有反对英国石油的许可,因此邻州之间的争端就爆发了。印地安娜州的计划引发了湖域周围几个州的愤怒——包括伊利诺伊州、密歇根州(Michigan)和威斯康辛州(Wisconsin),这些州除了污水之外得不到任何增加就业带来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