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水质检验项目分为常规检验项目表1和非常规检验项目表2两部份。常规检验项目为42项;非常规检验项目为61项。《标准》总计检验项目为103项。(以单项计,不包括总量)
《标准》表1和表2项目按指标分类及其水质性质项目数见表2
《标准》103项的性质和分类统计
表(2)
注:A常规检验;B非常规检验
1.5 《标准》常规检验项目特点和检验要求
《标准》常规检验项目与图标GB5749-85相比,检验项目适当增加,部份项目限值提高,删除了“六六六”一项,将“银”和“苯并(α)芘”列入了非常规检验项目;另增加了10项:(耐热大肠菌群、铝、耗氧量、丙烯酰胺、二氧化氯、亚氯酸盐、溴酸盐、甲醛、敌敌畏和林丹)
《标准》常规检验调整限值的项目
表(3)
|
项目 |
《标准》 |
国标GB574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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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菌总数 |
≤80CFU/ml |
100个/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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浑浊度 |
1NTU
(特殊情况3NTU) |
≤3度,特殊情况≤5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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镉 |
0.003mg/L |
0.01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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铅 |
0.01mg/L |
0.05mg/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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砷 |
0.01mg/L |
0.05mg/L |
《标准》常规检验项目与《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规范》(卫生部2001)相比,在《规范》常规检验34项基础上,增加了8项。(敌敌畏、林丹、滴滴涕、丙烯酰胺、二氧化氯、亚氯酸盐、溴酸盐和甲醛)
在细菌总数、浑浊度、镉、砷等限值《标准》比《规范》更为严格。
《标准》常规检验检测项目和检验频率比《规范》要求高。
《标准》规定了水质检验项目的合格率,常规检验42项综合合格率为95%。《规范》没有合格率规定。
1.6 《标准》非常规检验项目特点和检验要求
非常规检验项目共61项,其中微生物学指标3项;感官性和一般化学指标4项;毒理指标为54项。毒理学指标中无机物7项;有机物30项;消毒剂及其副产物8项;农药9项。
非常规检验项目绝大多数是水中的污染物。微生物的原生物“两虫”是国外近来十分重视的。国外饮用水中因“两虫”引爆的水质事件早有报道《标准》列入“两虫“是确保饮用水安全性需要。
有害物质中,选入毒性强,对水质影响大,饮用水中能检测到的各类物质,在《水质目标一类水司88项》的基础上新增加了:
无机物
钼、铊
有机物
氯代烷烃
1,1,1-三氯乙烷
氯代乙烯
氯乙烯、1,1-二氯乙烯、1,2-二氯乙烯、三氯乙烯、四氯乙烯
芳香烃
甲苯、二甲苯、苯乙烯
氯化苯
一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总〉
其他
微囊藻毒素-LR
农药
秀去津(阿特拉津)、2,44-滴
消毒剂副产物
氯酚(总〉
对非常规检验项目的检测,《标准》表3和表4均有规定和要求。在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每月作42项常规项目检验时,对非常规检验项目61项中可能含有的有害物质也应同时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