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和消毒或深度处理,通过管道或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
3.2.3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
small central water supply for rural areas
日供水在1000m3以下(或供水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农村集中式供水。
3.2.4
分散式供水 non-central water
supply
用户直接从水源取水,未经任何设施或仅有简易设施的供水方式。
3.3
常规指标 regular
indices
能反映生活饮用水水质基本状况的水质指标。
3.4
非常规指标 non-regular
indices
根据地区、时间或特殊情况需要的生活饮用水水质指标。
4
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要求
4.1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保证用户饮用安全。
4.1.1
生活饮用水中不得含有病原微生物。
4.1.2
生活饮用水中化学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3
生活饮用水中放射性物质不得危害人体健康。
4.1.4
生活饮用水的感官性状良好。
4.1.5
生活饮用水应经消毒处理。
4.1.6
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表1和表3卫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出厂水中消毒剂限值、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中消毒剂余量均应符合表2要求。
4.1.7
农村小型集中式供水和分散式供水的水质因条件限制,部分指标可暂按照表4执行,其余指标仍按表1、表2和表3执行。
4.1.8
当发生影响水质的突发性公共事件时,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可适当放宽。
4.1.9
当饮用水中含有附录A表A.1所列指标时,可参考此表限值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