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保护淡水资源的质量和供应:对水资源的开发、管理和利用采用综合性办法(五)
㈠
建立和使用具有成本效益的农业用水水质监测系统;
㈡
防止农业活动对其他社会和经济活动用水水质和对湿地造成不利影响,特别是靠在农业活动中最佳使用农场就地投入和最低限度使用外部投入做到这一点;
㈢
对农业用水户和海洋与河岸上的生态系统确定生物、
物理和化学的水质标准;
㈣
将水土流失和沉积减至最低程度;
㈤
适当处置人类住区的污水和密集饲养产生的牲畜粪;
㈥
采用综合性虫害管理方法,最大限度地缩小农用化学的不利影响;
㈦
就使用肥料和化学品危害水质、食物安全和人体健康的污染影响问题对各社区进行教育;
(e)
水资源开发方案:
㈠
发展小规模灌溉和人畜供水与水土保持供水;
㈡
拟订各种大规模长期灌溉发展方案,其中要考虑到它们对当地经济和环境的影响;
㈢
鼓励地方对水资源进行综合开发和管理的主动性;
㈣
提供适当的技术咨询和支持,加强地方社区一级的机构合作;
㈤
促进在水管理上采用耕作的办法,这种办法考虑到教育水平、动员当地社区的能力以及干旱和半干旱地区生态系统的要求;
㈥
规划和发展多用途水电计划,但须确保各种环境问题受到适当的考虑;
(f)
缺水地区的水资源管理:
㈠
就在竞相夺水的缺水条件下的农业用水制定长期战略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㈡
在灌溉规划和管理中确认水是一种具有社会、经济和战略价值的物品;
㈢
制定重点放在防旱方面的专门化方案,并强调粮食缺乏和环境保障问题;
㈣
促进和推动废水在农业中的复用;
(g)
牲畜的供水:
㈠
考虑到牲口的容忍限度改善用于牲口的水的质量;
㈡
增加可用于牲畜的水源数量,特别是在粗放放牧系统中的水源数量,以便既缩短拔涉取水的距离,又防止水源周围放牧过度;
㈢
防止牲畜粪便造成水源污染,以防止疾病,特别是寄生虫病的蔓延;
㈣
通过促进综合性的农牧渔业系统鼓励多次使用供水;
㈤
鼓励采用漫水方法,增加粗放草地的保留水量,以刺激饲料生产和防止径流;
(h)
内陆渔业:
㈠
发展可持续的渔业管理,作为国家水资源规划的一部分;
㈡
研究水文生物学的具体方面和主要内陆鱼种对于不同的水状态的环境要求;
㈢
为了可持续地使用和养护水生生物资源的生物多样性,防止或减轻其他用户对水生环境所作的改变或恢复受到这种改变的水生环境;
㈣
为了提高内陆水域的捕鱼量,研制和传播环境无害水资源开发和管理方法;
㈤
为收集和解释关于水的数质量和与包括渔业在内的水生生物资源状况与管理有关的河床形态学的数据而建立和维持适当的系统;
(i)
水产养殖业的发展:
㈠
开发环境无害水产养殖业技术,这些技术适应地方、区域和国家的水资源管理计划并且考虑到社会因素;
㈡
在迄今尚无水产养殖业经验的国家中采用合适的水产养殖业方法和有关的水利开发与管理方法;
㈢
评价水产养殖业的环境影响,特别是关于商业化的养殖单位的影响和加工中心可能造成的水污染;
㈣
考虑使用质量较差的水及其投资和运行要求,评价水产养殖业使用代用水的经济可行性。
实施手段
(a)
筹资和费用评估
18.77.
环发会议秘书处估计,实施这个方案的各项活动的每年(1993-2000年)平均费用总额约为132亿美元,其中约45亿美元是来自国际社会以赠款或减让条件方式提供的资金。这些都只是指示性和估计性数额,尚未经过各国政府审查。实际费用和融资条件,包括任何非减让性条件,除其他外,都将取决于各国政府为实施各项活动而决定采取的具体战略和方案。
(b)
科技手段
18.78.
各国目前迫切需要监测水资源和水质、水和土地利用及农作物生产情况;将农业水利开发的类型和程度及目前和今后对可持续的农业发展的作用汇编成清册;评价渔业和水产养殖业发展的潜力;以及改善向计划人员、技术人员、农民和渔民提供和传播数据的情况。关于研究的优先要求如下:
(a)
确定同水有关的适应性研究的关键领域;
(b)
加强发展中国家各机构从事适应性研究的能力;
(c)
进一步使与水有关的耕作和捕鱼系统研究成果转化为切实可行和容易取得的技术,并且提供在实地一级很快采用这些技术所需的支助。
18.79.
必须加强横向和纵向这两方面的技术转让。各国和外部支助机构必须携手共同建立提供信贷、投入供应、市场、适当定价和运输的机制。应当扩大综合性农村供水基础设施使发展成多种用途,包括与水有关的教育和培训设施和对农业的支助服务,并应协助发展农村经济。
(c)
人力资源开发
18.80.
在国家一级应当积极做好人力资源的教育和培训,其做法是:(a)评价目前和长远的人力资源管理和培训需求;(b)为人力资源的开发制定一项国家政策;(c)开展和执行各级工作人员和农民的培训方案。必要的行动如下:
(a)
评价农业用水管理的培训需求;
(b)
增加正式和非正式的培训活动;
(c)
为提高推广服务的能力编制可行的培训课程,以传播技术和加强农民的能力,特别是有关小规模生产者的能力;
(d)
培训各级工作人员,包括农民、渔民和地方社区的成员,特别是妇女;
(e)
增加职业发展的机会,以提高参与土地与水利管理方案的各级行政首长和官员的能力。
(d)
能力建设
18.81.
在国家一级建立一个职能性和紧凑的体制构架以促进水利和可持续的农业发展,其重要性目前人们已有普遍充分的认识。此外,一种适当的规章条例方面的法律构架应当建立,以利于就农业用水、排水、水质管理、小规模水利方案和水用户联合会及渔民联合会发挥作用等采取行动。具体涉及农业水利部门需要的立法,应当产生于水资源管理的一般立法并与之保持一致。应在下述领域采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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