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是反映商品水的价值的一种经济杠杆,水费是城市水工业企业(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企业)的重要经济来源,是这些企业自身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也是影响水资源有效利用的重要因素之一。
要真正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城市供水的价格和构成中就要对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行业进行合理补偿,包括对水厂的制水成本和管网运行成本的补偿,固定资产折旧和利息的补偿,以及企业的合理利润水平等。因而水价结构和价格水平是水价构成的两个重要方面。水价的价格水平可以根据成本测算加以解决。本文就水价结构参考国内城市和国际惯例进行分析,以探讨城市供水的合理水价结构。
一、城市供水水价结构制定的原则
一是满足水工业企业自身成本回收的需要;二是在制定水价标准时水价结构应尽量与国际惯例接轨;三是要考虑当地的水资源供需现状和利用现状,水工业企业的成本回收状况,居民收入等基本情况;四是水价结构应简单明了。
二、国际上通行的水价结构分析
四种国际上比较通行的水价结构形式。1998年新加坡实行一部制累进水价的标准。1998年澳大利亚悉尼市实行两部制单一水价的标准。
1 一部制水价
在这种水价结构中,所有的水费均由用户所消费的水量多少决定。水工业企业的基建投资、管理运行费用和利润、税收等各项支出均由该水费反映。我国目前采用的水价结构基本上均属这种水价结构。这种水价结构的优点是所有用水户均根据所消费水量支付水费,而不管水工业企业为用户提供服务的基础投资多少、用水户的用水水平是大是小等其他条件。因此水价结构简单,易于为用户理解和接受。缺点是对水工业企业而言,由于水费全部由售水量决定,从而水工业企业的基本收入来源受用水市场的波动影响较大。
2.两部制水价
两部制水价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固定水价,二是计量水价。固定水价,在一些国家又称为水工业企业的服务费,该部分水价反映了供排水和污水处理方面的基础建设和管理投资。
固定水价的优点是:易于测量和管理,保证了水工业企业的基本收入来源,从而有利于水工业企业的自我发展。
固定水价的弱点是:这种水价结构削弱了水的需求管理中水的价格杠杆作用,从客观上鼓励用水小于最小月用量的用户多用水,而不管他们是否需要这部分水。
计量水价是由用户所消费的水量多少决定的,反映供水成本和利润,是两部制水价中的变动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