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绪论
城市供水价格改革是对现行水价形成机制的改革,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供水行业突破计划经济的束缚,严格遵循市场经济法则,按照市场经济的需求而形成的水价机制。新的水价形成机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是保护和节约用水的有效途径,是提高水的利用效率的重要手段,是保持城市供水可持续发展的动力,是对世界性水危机的直接反应。
众所周知,水是一种不可再生资源,随着现代工业化的飞速发展,水资源短缺和污染已逐渐成为世界性难题。目前全世界有11亿人缺乏安全饮水,25亿人缺少用水卫生设施,500万人死于与水有关的疾病,到2025年,世界上将有近2/3人口生活在不同程度的缺水地区。以、巴战争很大程度是争夺水资源的战争,有人预言:如果20世纪许多战争都是由石油而起,那么,“水”将成为21世纪战争的导火索。
我国水资源总量居世界第六,但人均却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4,每年的供水能力仅为需求额度的80%,全国600多个建制市,缺水的就有400多个,其中许昌市是全国44个严重缺水城市之一。许昌市区按地质构造处于许禹背斜的东部前沿,地下水资源匮乏,基本上属消耗性开采,补给量不及降水量的20%,是严重的贫水区。目前许昌市用水基本上都是取自几十公里以外的襄城县麦岭镇地下水源地和流经平顶山市和禹州市、襄城县的颍汝河地表水源,供水量与供水安全不容乐观。
我国是世界上贫水国家,也是世界上用水最多的国家,尽管贫水,浪费水现象却异常惊人。以北京市为例,北京市人均水资源仅为世界人均的1/32,然而其人均用水量1995年居然高达285升,而美国法定每户每天用水量仅为204升,东京184升,柏林168升。如何合理利用和节约水资源,保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已成为世界潮流,也是体现一个国家文明和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对我国来说,尤为迫切。
二、现行水价机制的弊端
我国水资源的人均不足、大量浪费、严重污染以及利用率不高等现象非常严重。是什么原因导致了这种现象的发生?究其原因,有以下主要因素:一是观念误区。水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还不为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认为水“取之不尽,用之不竭”传统错误观念根深蒂固,许多人还意识不到浪费水、污染水的严重后果,“黄河之水天上来”不仅仅是来自诗人丰富的想象,还在于人们对水资源的根本认识误区;二是供水管理体制不合理。城市供水大多企业政企不分,管理薄弱,导致城市供水企业粗放经营,成本偏高,服务质量欠佳,自我积累能力差。供排水设施建设和管理落后,供水管网年久失修,管网漏失率较高,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排水管网配套较差,严重制约着城市的发展。三是供水价格偏低。城市水价构成中,主要只考虑了净水成本补偿,对供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成本补偿不足。1999年全国36个大中城市生活用水价格平均每吨1.14元,总体上为保本经营,但部分城市供水亏损。已征收污水处理费的城市,平均标准在每吨0.2—0.3元,不能保证污水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四是终端水价秩序混乱。目前城市供水基本上沿用的是传统的总水表抄表计量的方式,水费的收取基本上是物业部门或单位代收,造成抄表准确率低,水费违规加价严重,容易引起纠份,因此供水经营管理方式亟待改进。
但是,影响保护和节约用水、用水效率低下的最根本的原因还在于水价形成机制不合理。长期以来,我国大部分地区实行的是“一部制”水价,水价政策滞后,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导致水价偏低,节水意识谈溥。水价几年“一贯制”,年度之间缺乏调节需求的杠杆,不是随市场需求自主调节价格,政府因素和人为因素起着主导作用,价格管理过于集中于政府,水价基本上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因此现行成本的制定,不适应价格监管的要求,水价的制定已走入了“亏损了涨价,涨价后继续亏损”的怪圈,没有建立起根据市场供求和成本变化及时调整的价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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