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经国务院批准,召开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十一五’’水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化学需氧量削减l0%的任务。培炎副总理将发表重要讲话。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高度重视。各级环保部门要深入学习、深刻领会、认真落实培炎副总理的讲话精神。
刚才,国务院授权环保总局与水污染物削减任务较重的河北等9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了“十一五"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会后,还将与其他22个省级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这是继燃煤电厂脱硫工程启动后,完成“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的又一次实际行动,标志着化学需氧量削减任务已经目标到省、责任到省,削减工作全面启动。
化学需氧量是反映水环境质量的重要指标,控制化学需氧量排放,对于改善我国水环境质量至关重要。“十五"期间:全国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仅比“九五”减少2%,没有完成削减1O%的目标。今后五年,全国经济仍将保持较快发展,到“十一五’’末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要比2005年减少10%以上。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确保削减目标如期实现,各级环保部门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要层层分解落实削减指标。水污染物总量削减目标责任书将削减指标与流域水环境质量目标相结合,既落实了减排任务,又体现了对流域断面水质的控制要求。各省级环保部门要坚持行政区域总量控制目标和流域污染控制目标相结合,排污总量、环境容量、环境质量和治污项目相统一的原则,按照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分配技术指南的要求,把排污总量落实到污染源的治理上,把控制目标落实到治污工程的建设上,把削减效果落实到断面水质的改善上,抓紧完成各地总量控制目标和削减指标分配方案,报请当地政府批准实施,层层落实总量控制目标,绝不允许突破指标。环保总局将尽快制订责任书考核评估办法,每年将考核结果向国务院报告,向全社会公布;每半年公布一次各地区化学需氧量排放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要坚决落实削减任务。据测算,按目前的控制水平,“十一五’’末化学需氧量将增加到1700万吨。要完成总量控制目标,需要新增430万吨以上的削减能力。按照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的要求估算,新增污水处理熊力可削减化学需氧量350万吨。因此,工业污染应削减化学需氧量100万吨以上。要全面加强工业污染防治,占今国工业水污染负荷65%以上的3200多家鼍业企业都要削减10%的化学需氧量,要对这些企业实行重点监控。对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量排污的单位,一律实行限期治理,治理期间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要责令停产整治。要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监管,排入市政管网的工业废水必须达到接管标准,所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和重点排污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装置,环保部门要主动做好联网工作,确保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稳定达标排放。
三要全力保障群众饮水安全。要抓紧进行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的全面普查,积极开展地下水污染情况的专项调查,编制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2007年底前,完成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划定和调整工资,确定保护区等级和地理界线,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并设立警示标志。每年要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一次水质全指标监测分析,并及时公布水质状况。今年年底前,要坚决取缔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工业企业排污口,明年年底前关闭所有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的直接排污口。要严格执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制度,严肃查处危害群众饮水安全的违法排污行为。
四要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要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和环保准入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违反分级审批管理规定,越级审批建设项目的,要严厉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超过跨界断面水质目标的地区,环保部门要暂停审批该地区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要强化“三同时"管理,禁止未经验收的项目投入生产。对未审批就开工、.不审批也建设、治污设施不运行,以及以试运行为由长期违法排污的企业,要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
五要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把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作为环保专项行动的重点,每年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水环境问题。要严厉查处污染农村饮用水水源的违法排污企业,重点打击利用渗坑渗井和私设暗管排污的违法行为。集中整治化工、冶炼、印染、造纸、制革、酿造和废旧物资加工等工业园区的违法排污问题。对园区内的违法企业,该治的治、该停的停、该关的关,绝不允许放任自流。坚决纠正降低环境准入门槛、阻挠环保现场执法、、违规减免或取消排污费等环境违法行为。要督促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重点企业逐一落实应急设施,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对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的企业,要通过挂牌督办等形式责令限期整改。
六要做好水污染防治的各项工作。要组织开展工业污染源普查,建立污染源台帐。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按流域总量控制要求依法发放排污许可证,实行持证排污。要加大排污费的征收力度。与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水污染物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试点,推广污水处理的市场化模式,不断提高污染治理效果。环保总局正在抓紧筹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和五个区域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将加大对地方执行国家环境政策法律标准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强跨流域区域重大环境纠纷的协调处理。各督查中心要与各级环保部门相互支持,齐心协力,加大环境执法监督的力度。
各级环保部门要认真落实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与各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形成合力,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坚决完成.“十一五"环保目标,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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