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序
优质、安全饮用水的可靠供给是一个健康社会及其经济发展的基础。因此建立一个有效的管理框架对达到这个目标至关重要。
波恩安全饮用水宪章描述了有关运行与机构设置的一个高水平的框架,即对从水源到用户的整个供水过程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宪章的完成得到了许多来自立法机构、水工业、会员协会和研究机构的高级工业专家的支持,所涉及的范围非常广泛,将对那些负责供应优质、安全饮用水的机构提供重要帮助,有助于改善当地的情况。
与本宪章同时出台的还有一个实施准则,包括进一步的建议、案例分析、相关链接及其他相关信息,以帮助指导在管辖权限内本宪章的实施。
世界卫生组织认可了对这样一个管理框架的需求,并且已经颁布了其第三版的饮用水水质准则。其中,建立了一个有关安全饮用水框架的概念,包括一系列的健康标准、饮用水安全计划和独立立法等。世界卫生组织准则和波恩安全饮用水宪章是联系紧密、相互补充的文件。
我们衷心希望,通过实施波恩安全饮用水宪章和采纳世界卫生组织准则中所陈述的步骤,会为供水安全提供更好的保证,我相信,这一宪章将保证所有的供水系统——不论是设施完备的、还是正处在开发中的,大型的还是小型的,其供水都安全可靠。
在这里,我向你们大家推荐波恩安全饮用水宪章。
1.导言
1.1目的
优质、安全的饮用水的可靠供给是建设健康社会并促进其经济发展的基础。
它要求我们建立对污染风险的全面的认识,并能有效地控制这些风险。还要求我们将饮用水水质标准落实到位,同时建立一个能保证安全饮用水生产的体系。该体系的建立须公开透明。安全饮用水的供应要求所有投资者的积极参与。
本宪章为这个系统的建立提供了一个框架,包括评估及降低从水源E
2’到用户整个供水系统各环节中可能出现的风险,履行督察工作时,以预先确立的标准及监控手段为准。本宪章也在为敦促相关制度建立及执行提供指导,并通过密切合作令各方受益。
本宪章作为框架可以被相关组织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应用,作为实现供水优质、安全的基础。采用该框架应因地制宜选择最终的措施及实施的进度。
1.2宗旨
波恩宪章的宗旨是
“以优质安全的饮用水赢得用户的信赖”
1.3目标群体
本宪章的适用对象为从水源到用户的安全供水各环节中所涉及的不同对象,考虑到供水者在保证安全、可靠供水各环节管理中所肩负的责任,本宪章认可供水者的核心作用。
[2]本文件中所涉及的水源指的是一切“集水”,不论是来自地表、地下、海洋或是其他咸水。
1.4如何运用
本宪章制订了关于有效的饮用水水质管理的框架的原则,明确了各方的义务。因此,作为设计管理与运行系统的基础,它能够保证其高标准的性能。来自独立的第三方的评价将被视为本宪章的重要组成部分。
1.5开发本宪章的原动力越来越多的水行业的专家认为,需要开发一个稳固的框架以确保饮用水水质。这样的讨论在世界卫生组织修订其第三版饮用水水质准则时成为了原动力。该准则重点强调了基于供水过程中前期风险的管理机制,并以此作为最终产品质量监控的补充[3].
因此,为了有效地管理饮用水水质,水工业的资深专家们于2001年10月在波恩召开的专题研讨会上制订了一个普适性框架,并在2004年2月召开的第二次研讨会上修订完善了此方案。
波恩安全饮用水宪章是以上共同努力的结果。随后将建立同世界卫生组织准则有关的可执行性规则。
[3]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饮用水水质准则(第三版)还详细说明了其它的方面,如
·饮用水水质标准的设立过程
·制订安全饮用水计划的过程
·设立独立监督机制的需要。
2.消费者受益
本宪章的主要受益者为供水系统的服务对象。供水环节中的各方都应努力实现以下基本目标
2.1为用户提供优质、安全及可靠的饮用水。这是人类社会的最基本需求之一。在许多地区,供水的质量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并且还在继续提高。而在另一些地区,由水污染而引发的疾病及其他水质缺陷依旧普遍存在,因此,安全优质的供水至关重要:
2.2不仅仅要保证饮水安全而且要使用户得到美的享受
2.3让用户对供水充满信心。
3.主要原则
构建该管理框架的主要原则是要确保供水的优质、安全及可靠性,本宪章的制订充分考虑并认同了该主要原则,同时考虑以下几点:
3.1整个供水环节的管理应该以对整个水循环的管理为基础,应包含、但不局限于以下各项
·对水资源供应的管理,包括增加必要的水源
·水资源与土地资源的综合管理,还应考虑农业应用及城市发展
·废水的回收处理
3.2建立饮用水水质的保证体系不仅以对管网末梢水质的检测(依据预先设定标准进行检测)为基础,而且管理控制系统还应实施对整个供水系统中所有环节的风险评估并管理这些风险。
3.3这样一个一体化的方法要求各有关方面密切合作,并建立良好的伙伴关系。其中包括政府、独立监督机构、供水者、地方当局、卫生部门、环境部门、土地使用者、承包商、相关材料及产品的制造商、安装队伍,及用户自己。
3.4为建立起相互信任的纽带,公开、透明及诚实的沟通十分必要。这对建立高效的供水系统大有益处。
3.5对于在供水系统中起不同作用的机构,应明确划分其角色及相关责任,以确保完全覆盖从水源到用户的整个系统。政府应通过制订法律从制度上赋予各方适度的责任。
3.6与供水水质及可靠性…标准有关的决策,其制订过程应公开透明。
3.7应保证水的安全可靠及美学角度的可接受性。为了逐步实现该目标,应用的标准应因地而异因时而变。
3.8应制定统一的水价,使用户得到优质足量的饮用水,满足其居家生活的基本需求。
3.9所有饮用水保障体系应
3.9.1以最有效的科学实验数据为基础
3.9.2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应考虑到不同国家的不同法律、体制、文化及其社会经济状况
[4]此处的“可靠性”指供水水质及供水过程中各个环节的可靠性。
[5]本条款既不确指水价应如何统一,也不讨论那些有能力支付全款的用户是否应付全款的问题,而是说水价应考虑到低收入的用户,使他们不至于因付不起水费而不能用水,水价应控制在其可承受的范围之内。为实现这一目标,政府应建立一系列相关机制,使针对低收入用户的水价保持在一个适当的水平,包括公开透明地补贴或政府发放社会补助。作为政权的代表,政府及立法机构统一水价,以保证经济上有困难的用户能够享受到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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