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福建省县市级污水处理厂工程正在按国家及省有关产业化政策进行设计和建造。参与的投资公司及设计单位较多,新的工艺也不断运用于工程实践中。虽然一些工程各设计阶段的深度及工程设计内容基本满足国家有关规定,设计参数的选择也基本符合国家和各部门的相关标准和规范,但在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过程中,仍然出现了一些问题。笔者通过分析一些具体情况及龙岩污水处理厂运行过程中实际状况,提出了在设计与建设中的城市污水处理厂需予以重视并值得探讨的几个问题。
1、渗滤液对污水处理厂的影响
目前,由于垃圾卫生填埋场一次性投资较少,经常运转费用相对较低,技术比较容易掌握,所以卫生填埋技术在福建省县市一级是最主要的垃圾处理方式。
填埋过程中由于垃圾发酵和降水,地下水和地表水浸泡,将产生大量的垃圾渗滤液。垃圾渗滤液具有不同于一般城市污水的特点:BOD5和COD浓度高,金属含量较高,水质水量变化大,氨氮含量高,微生物营养元素比例失调等,给渗滤液处理带来极大困难。城市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处理一直是填埋场设计、运行和管理中非常棘手的问题。
业内人士进行了大量的试验和研究,寻求一种在技术上和经济上合理可行的处理工艺,但其结果均不乐观。因此,对于福建省县市一级卫生填埋场,当垃圾处理规模不大,且距城市污水处理厂及污水管网较近时,将垃圾渗滤液经预处理或不经处理直接排入污水处理厂与城市污水合并处理不失为一种经济的处理方案,是目前较好的选择之一,在福建省目前尚无足够的经济实力独建场内渗滤液处理厂的情况下,采用此方案有其实用意义。它不仅可以节省单独建设渗滤液处理系统的大额费用,还可以降低处理成本,利用污水处理厂对渗滤液的缓冲、稀释作用和城市污水中的营养物质实现渗滤液和城市污水的同时处理。
当前垃圾渗滤液与城市污水合并处理主要有两个途径:
(1)
运输或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合并处理
由于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所特有的水质及其变化特点,在采用此种方案时,如不加以控制,则因垃圾渗滤液含有较高浓度的BOD5、COD和NH3-N等物质,易造成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冲击负荷,影响甚至破坏城市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行。因而,在考虑合并处理方案时,必须研究污水处理工艺的可行性及实用性,并在工艺设计参数及设备选型时予以高度重视。
对采用传统活性工艺的城镇污水处理厂而言,不同污染物浓度渗滤液量与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的比值是决定其可行性的重要因素,处理厂规模越小,其影响越大。渗滤液处理量与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的比值越大,对设计参数、选择、设备选型及工程费、运行费影响越大。
有研究表明【1】,只要渗滤液的量小于城市污水总量的0.5%,那么渗滤液与城市污水合并处理就是一种技术可行、价值低廉的方法。并且,渗滤液带来的负荷增加应控制在5%以下,以保证其对城市污水的生物处理效果不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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