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和监督》 | | 详细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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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花江流域将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
发布时间:2006-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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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污染事件,使松花江水质安全成为举国关注的话题。为确保松花江两岸百姓能喝上干净水,环保总局决定今年9月在吉林、黑龙江两省对松花江流域违法排污企业进行集中整治。
根据环保总局制定的方案,这次违法排污企业集中整治的对象为流域内的涉水污染源,重点是化工、焦化、造纸、食品加工、制药等重点行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涉及饮用水源地保护的企业。
这次集中整治活动将由吉林、黑龙江两省政府负责,环保总局督办。整治期间,两省将对沿江排污企业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对重点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对主要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清理。
据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淮河流域和太湖流域此前也曾签署过类似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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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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