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二○○七年九月十一日 附件一: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为做好污染减排“三大体系”建设工作,完善国家环保标准体系,进一步规范国家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制修订工作,我局拟对国家环保标准《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HJ/T168-2004)进行修订。请你单位对修订上述标准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于9月30日前返回我局。
联系人: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 刘涛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内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联系电话:(010)66556214
传 真:(010)66556213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标准制订技术导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各国家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承担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中国环保产业协会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环保总局标准研究所
环保总局标样研究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