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1 小型机动车清洗站的清洗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清洗设备宜设在室内。
2.清洗间内净高不得低于4m。
3.清洗间进出大型车辆的门,其宽度不应小于4m;进出小型车辆的门,其宽度不应小于3m。
4.清洗间内应设置内墙裙,其高度不得小于1.5m,应选用防水、易清洗材料。
5.清洗间内的人行通道宽度应大于0.8m。
4.2.2 大型机动车清洗站的清洗设备设置在室内有困难时,可设置在室外,室外洗车必须建洗车台和挡水墙。
4.2.3 洗车台和挡水墙应符合下列规定:
1.洗车台的高度不得小于0.15m。
2.挡水墙的高度不得小于2.1m。
4.2.4 清洗间地面和洗车台的设计荷载应按被洗车型确定,且不得小于汽—15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