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抗震设防烈度为7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10g:
岱山,嵊泗,舟山 (2个市辖区)。
2 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05g:
杭州 (6个市辖区),宁波 (5个市辖区),湖州,嘉兴 (2个市辖区),温州 (3个市辖区),绍兴,绍兴县,长兴,安吉,临安,奉化,鄞县,象山,德清,嘉善,平湖,海盐,桐乡,余杭,海宁,萧山,上虞,慈溪,余姚,瑞安,富阳,平阳,苍南,乐清,永嘉,泰顺,景宁,云和,庆元,洞头。
注:全省县级及县级以上设防城镇,设计地震分组均为第一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