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成因类型不同分为风化裂隙水、成岩裂隙水和构造裂隙水,裂隙水需要考虑裂隙介质的各向异性。
7.3.1 风化裂隙潜水型水源保护区划分
7.3.1.1 中小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7.3.1.1.1 一级保护区
以开采井为中心,按公式(1)计算的距离为半径的圆形区域。一级保护区T 取100 天。
7.3.1.1.2 二级保护区
以开采井为中心,按公式(1)计算的距离为半径的圆形区域。二级保护区T 取1000 天。
7.3.1.1.3 准保护区
必要时将水源补给区和径流区划为准保护区。
7.3.1.2 大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需要利用数值模型(参见附录D),确定污染物相应时间的捕获区范围作为保护区。
7.3.1.2.1 一级保护区
以地下水开采井为中心,溶质质点迁移100 天的距离为半径所圈定的范围作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
7.3.1.2.2 二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以外,溶质质点迁移1000 天的距离为半径所圈定的范围为二级保护区。
7.3.1.2.3 准保护区
必要时将水源补给区和径流区划为准保护区。
7.3.2 风化裂隙承压水型水源保护区划分
7.3.2.1 一级保护区
划定上部潜水的一级保护区作为风化裂隙承压型水源地的一级保护区,划定方法需要根据上部潜水的含水介质类型并参考对应介质类型的中小型水源地的划分方法。
7.3.2.2 二级保护区
不设二级保护区。
7.3.2.3 准保护区
必要时将水源补给区划为准保护区。
7.3.3 成岩裂隙潜水型水源保护区划分
7.3.3.1 一级保护区
同风化裂隙潜水型。
7.3.3.2 二级保护区
同风化裂隙潜水型。
7.3.3.3 准保护区
同风化裂隙潜水型。
7.3.4 成岩裂隙承压水型水源保护区划分
7.3.4.1 一级保护区
同风化裂隙承压水型。
7.3.4.2 二级保护区
不设二级保护区。
7.3.4.3 准保护区
必要时将水源的补给区划为准保护区。
7.3.5 构造裂隙潜水型水源保护区划分
7.3.5.1 中小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7.3.5.1.1 一级保护区
应充分考虑裂隙介质的各向异性。以水源地为中心,利用公式(1),n 分别取主径流方向和垂直于主径流方向上的有效裂隙率,计算保护区的长度和宽度。T 取100 天
7.3.5.1.2 二级保护区
计算方法同一级保护区,T 取1000 天。
7.3.5.1.3 准保护区
必要时将水源补给区和径流区划为准保护区
7.3.5.2 大型水源地保护区划分
利用数值模型(参见附录D),确定污染物相应时间的捕获区作为保护区。
7.3.5.2.1 一级保护区
以地下水取水井为中心,溶质质点迁移100 天的距离为半径所圈定的范围作为一级保护区范围。
7.3.5.2.2 二级保护区
一级保护区以外,溶质质点迁移1000 天的距离为半径所圈定的范围为二级保护区。
7.3.5.2.3 准保护区
必要时将水源补给区和径流区划为准保护区。
7.3.6 构造裂隙承压水型水源保护区划分
7.3.6.1 一级保护区
同风化裂隙承压水型。
7.3.6.2 二级保护区
不设二级保护区。
7.3.6.3 准保护区
必要时将水源补给区划为准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