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汇报
济南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几年来,我市城市节水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改善水环境、提升产业层次、规范城市节水管理为中心,坚持“节水优先、治污为本、多渠道开源”,把城市节水工作放在首位,努力创建节水型城市,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
济南市创建节水型城市的基本情况
济南市于2002年获得首批全国节水型城市荣誉称号,为保持好这项荣誉,市委、市政府把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放在首位,高度重视城市供水、节水、水污染防治工作,坚持把解决水的问题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来抓,通过长期、持续地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形成了科学、合理地开发和利用城市水资源的管理体系,提高了城市节约用水的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恢复和保护了泉城风貌。我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的几点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齐抓共管,为持续创建节水型城市提供保障。实践证明,持续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离不开市委、市政府支持。自2002年以来,市政府每年都组织召开一次全市性的城市节水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城市节水工作,截止今年已连续召开了6次,市领导都亲临会议。并对城市供水、节水、污水治理和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改善水环境工作做重要讲话。市人大、政协多次视察城市节水工作,为我市创建节水型城市提出意见和建议,市妇联和共青团配合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开展了节水进家庭、进校园活动,从家庭抓起,从校园做起,培养节水意识。为保证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的连续性,市政府根据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变动情况,适时进行调整,确保了我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持久开展。
二是健全节水管理机构,保证了城市节水工作的开展。城市节水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为全面提升城市节水工作,市政府建立了市、区两级节水管理机构,形成了条块结合的城市节水管理体系。为充分发挥各级职能部门的作用,将城市节水管理职能下移,调动了区级节水管理部门的积极性。依法加强了对用水单位节水检查,实施了超计划超定额加价水费征收。建立了对中水设施、二次供水设施建设和安全运行情况检查机制。积极推广节水新设备、新器具、新工艺。依法建立了城市节水统计工作网络,定期填报有关报表,使城市节水工作网络化。同时,我市重视节水资金投入,先后投资8000余万元建设了玉绣河综合治理引水工程、济西水源抽水试验工程等,为济南市节水保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是广泛开展城市节水宣传活动,树立节水保泉意识。几年来,市政府十分重视城市节水宣传活动,紧紧围绕节水保泉这个中心,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每年围绕一个主题,结合我市实际,利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世界环境日等活动为契机,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台、济南节水网等媒介广泛宣传我市的水资源形势和城市节水的重要意义,宣传节水政策法规,宣传节水常识和方式方法,以及节水先进典型。并通过举办节水知识竞赛、节水文艺演唱会、节水摄影书画艺术展、摄制节水专题片、开展“爱泉城、爱泉水,泉城节水小卫士”、组织“节水进社区、校园”、“城市节水标志”评选、节水志愿者宣讲等活动,增强了与广大市民的交流,让他们了解城市节水的紧迫感,使他们在日常生活中自觉护水、爱水、惜水,在全社会形成节约用水、科学用水的良好氛围。
四是积极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社区活动。市政府为把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落到实处,以社区和企业为重点。依照《节水型企业(单位)目标导则》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济南市关于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的实施意见》。划分了“创建”活动的时间安排和工作重点,提出把“创企”工作重点放在全市用水大户,如冶金、石化、火力发电等行业上,利用企业本身的技术力量和节水工作的技术指导进行创建活动。济南钢铁集团总公司对各生产工序积极开展节水技术革新改造,推广应用先进节水工艺和设备,创新主要生产工艺技术,自2002年以来组织实施各类节水技术改造项目13项,投资1881万元。钢产量由2002年的381万吨,发展到2005年的1042万吨,吨钢新水由2002年的8.45立方米持续降至2005年的3.78立方米,降低了4.58立方米。至今已有37家企业(单位)被市政府或省建设厅命名为节水型企业(单位)。为把节水工作推向基层和居民家中,我们积极开展节水型社区创建活动,七里河社区已被省建设厅、省经贸委命名为节水型社区,成为我市第一家节水型社区
五是建立完善法规体系,依法开展城市节水工作。市政府十分重视城市供水、节水、保泉和水环境保护的法规建设,先后出台了《济南市城市自来水供水管理办法》、《济南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济南市水资源管理办法》等法规,以及《济南市城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济南市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政府令。截止到目前,全市已制定下发有关城市供水、节水、保泉和水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文件等100余件。尤其是2005年颁布《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明确规定把名泉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要求在财政预算内安排名泉保护专项经费。同时规定采取封闭自备井、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等措施维护良好的泉水生态环境。这些规章制度的颁布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水保泉工作的开展,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奠定了法律基础。
二、
认真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努力改善城市水环境。
为更好地推进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规划控制,明确节水工作目标。节约用水规划是指导全市节水工作协调推进的重要依据。市政府十分重视城市节水规划编制工作,通过调研、专家论证,我们在《“九五”城市节水规划》的基础上,研究编制了《“十五”城市节水规划》、《“十一五”城市节水规划》,在规划中突出了非常规水资源的利用,并着手编制了《济南市“十一五”规划雨水专项规划》。这些中长期规划的编制对于确定城市节水中长期发展方向和目标,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实施封井,限制地下水开采。自2001年开始,我市开展了大规模封闭自备井的行动,成立了封井保泉领导小组,分管副市长挂帅,各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凡是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全部实施封闭。对公共供水服务范围以外的自备井实行计划开采。同时严格自备井审批、验收制度,有效地遏止了自备井开采无序的问题。我市2003年开展的第三轮封井保泉专项行动又被列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内容之一,并制定了详实的封闭自备井工作方案。按照“总体策划、有序推进、分类实施、重点突破”的思路封闭泉域范围内具备封闭条件的自备井。自2001年我市开展封井保泉工作以来,共封闭深层自备井307眼,浅层井1500余眼,年减少地下水开采量近1亿立方米。对尚未达到封闭条件的自备井实行计划开采,并下达取水计划。有效地控制了地下水的开采,为泉水的长年喷涌打下了基础。
(三)加强用水管理,强化节水措施。我市用水单位的计划管理率常年保持在98%以上,城市管理节水部门与供水部门,随时把新增用水户纳入计划与考核系统。自2004年起,改革城市节水计划编制、下达、考核办法,按照三年加权的方法,每半年下达一次用水计划,按季度组织考核,超指标用水的,征收超计划超定额水费,用经济手段强化城市节水措施,从而提高了使用中水和建设中水工程的积极性,发展再生水利用。并依据《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的要求,推进定额用水试行工作,对产品单一的大中型企业,如济南卷烟厂、卢堡啤酒集团有限公司等采用单位产品用水定额进行用水计划管理,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同时,根据《济南市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我市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实施配套建设中水工程。市城市节水管理部门在审批基建施工用水计划时,严格按照规定,积极推行工程项目与节水设施实行“三同时”的规定。
(四)加大节水型设备和器具的推广力度。推广应用节水新产品、新设备、新器具、新技术是城市节水工作的重要载体,是节水成效的直接体现。我市通过组织举办交流会、演示会等形式,鼓励社会各界对节水新产品的研发,并搭建信息平台,促进有价值的节水专利成果尽快转化为水产品。按照有关规定,强制推广使用国家规定的节水新产品新器具,并对新建项目使用节水器具进行严格把关。在用户申报基建工程临时用水计划审批工作中,同时审查节水器具使用情况,目前新建工程项目节水器具普及率已达到100%。加强节水新器具新设备推广使用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城市节水管理部门与技术质检部门密切配合,加大了对器具销售市场的检查力度,杜绝淘汰产品在市场流通。不定期深入各用水单位和居民社区进行节水器具的指导和检查。
(五)多渠道开源,积极开展再生水循环利用。污水资源化是缓解城市水资源紧缺的有效途径,是开源的重要措施。我市中水工程建设试点工作始于1988年。特别是《济南市城市中水设施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实施后,
市政府按照“全面规划、点面结合、新老并举、分步实施、措施到位”的原则,狠抓落实。依法对城市规划区内的42个大中专院校下达了济南市城市中水设施建设计划的通知。对应建而逾期未配套建设中水设施的,依据《中水办法》规定进行了经济处罚,并相应削减20%的计划用水量或用水定额,运用法律和经济的手段,推进配套建设中水设施。自2005年开始,市政公用局列入市政府建设规划审图办公室联合办公,对中水工程建设图纸进行审核,从源头实施监控。目前,全市已建成建筑中水工程63处,区域中水管网63.2公里,日回用量5.2万立方米,对节水保泉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同时,多渠道开源,鼓励企业单位开发利用城市非传统水源。2005年,共利用非传统水源约2018万立方米。积极探索空调冷凝水回收途径。凡是采用公共建筑集中制冷方式的要求采用无漂溢冷却塔;办公场所及住宅使用单体空调的,提倡采取室内回收冷凝水的方法收集。积极进行雨水搜集利用的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单位新建雨水池或充分利用雨水汇流系统搜集雨水,经处理后应用于环境生态用水。
(六)加强城市供水监管,确保城市用水安全。减少管网漏失率,既是供水企业强化管理的一项重要考核指标,也是城市节水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自2001年以来,市政府投资3000多万元,对使用50年以上的旧管网与劣质管线进行改造,同时采用德国引进的先进检漏仪器,开展管线寻漏,供水管网的漏失率达到11.9%。加强了二次供管理。2005年底已有411家二次供水单位纳入管理,并建立了二次供水信息化管理系统,将全市已验收的二次供水设施、消毒、人员上岗等基础资料登记造册录入微机管理。为确保供水安全和群众饮用水安全,市政府加大了对城市供水和二次供水的水质督察力度,完善了城市用水水质检测、督察机构和工作机制。
(七)科学制定用水价格,有效促进城市节水工作。为提高人们的节水意识,调动各企事业单位节约用水、循环用水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保障城市供水事业的良性发展,市政府采取小步快跑、循序渐进的方法,提高自来水供水价格和水资源费价格,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调控作用。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促进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的通知》(鲁政办﹝2004)61号)的要求,我市于2005年7月1日提高了污水处理费标准,平均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提高到0.8元,并采取措施强化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为鼓励污水再生利用,加快污水和中水设施建设,促进水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市物价部门出台了我市再生水临时价格,临时销售价格为每立方1.00元。合理运用价格调节,充分发挥了再生水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八)加强水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几年来,市政府将防治水污染,改善城市水环境作为全市环保工作的重点,切实加强了治理措施。2003年,市政府提出了创建生态城市的长远目标和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的近期目标,制定了“创模”实施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展开了大规模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实施了20项专项整治行动。特别是把城市河道截污工程,纳入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要内容之一,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实行排水许可制度,加强城市排水管理。对单位、区域的排水指定排水管网,按规定水量、水质排放。二是加大污水管网建设,扩大污水收集范围,提高污水处理厂处理量,减少污水污染城区河道。三是加快中小型中水处理站建设,采取“全面截污、就近收集、分散处理、中水回用”的污水治理模式,配合河道截污工程,建设中小型中水处理站,与城市污水管网并网,污水净化后回放河道补充水源,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九)加强水源涵养工作和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我市市区地下水资源主要来自南部山区近千平方公里的补给区,多年来,市政府坚持实施大环境绿化和保泉工程,采取计划包干,落实领导责任制等措施,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绿化荒山109.4万亩,补植疏残林30万亩,工程区内林木覆盖率由1993年的17.6%提高到26%,有效地减少了地表径流,增加了地下水的补给,在正常降水年份每年可补给1亿立方米以上的地下水资源,有效的减少了地表水径流,增加泉水补给。
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据统计“十五期间”我市城市累计节水1.78亿立方米。2005年万元GDP新水量降至24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93%。节水综合指标列全国先进行列。连续10年被评为“山东省城市节水先进城市”,1995年被评为“全国节水先进城市”,2002年被评为“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的“山东省济南市城市节水及供水保障”项目,被国家建设部评为2002年“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市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是认真对照新标准和我市实际,仍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
一是我市虽然投资更换了50年以上的旧管网,但是城市管网漏失率仍然偏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管理,降低漏失率。二是城市再生水利用率需要进一步提高,污水资源化、非传统水源利用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三是加大公共管网覆盖面,加强封闭自备井工作力度,确保泉水常年喷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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