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总结
桂林市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是国际著名风景游览城市和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湄公河次区域旅游门户城市,广西副中心城市和桂湘黔交界区域中心城市,辖12县、5城区,全市总面积27809平方公里,其中市建成区面积73平方公里,总人口496万人。
1998年底,桂林地、市合并成立新的桂林市以来,全市国民经济稳步发展,城市综合实力迅速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日趋完善,城市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市委、市政府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出了以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环保模范城”、“国家卫生城”、“节水型城市”为载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思路,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我们荣幸地获得了前三项殊荣。在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中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支持和指导,我市始终坚持“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全民参与、科学管理”的工作方针,全面组织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经过努力,我市城市节水工作取得骄人成效, 19项指标已达到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的要求。现将我市创建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目标明确,机制健全
(一)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市四大班子领导一致认为,创建节水型城市是进一步增强全民节水意识,构建节约型社会的有效举措;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完善城市公用设施,增强城市功能的一个重要手段;是把我市建设成为最适合人类居住的生态城市的必要条件。水是桂林之魂,创建节水型城市对桂林实现科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1997年,市委、市政府根据国家建设部、原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关于印发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的通知》(建城〔1996〕593号)文件精神,启动了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2001年初,我们在国家建设部、国家经贸委《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的通知》下发后,提出要“对照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扎实、深入地开展节水型城市的各项创建活动”。2001年5月,我市正式向自治区建设厅提出了创建节水型城市的申请。在此后每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我们都将创建节水型城市作为市政府工作的重点之一,同其它工作一道同部署、同落实,真正做到了人员有调整,工作有变动,“创城”工作不断线。全市紧锣密鼓、有条不紊地开展各项“创城”活动。
(二)机构健全,组织保障
为加强对
“创城”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创城”工作顺利进行,从市里到城区、从有关职能部门到各用水单位都建立健全了“创城”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上下联动,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行动,把“创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强而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生动局面
一是政府牵头。我市建立了“市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创城”机制,明确了领导、运行、监督、考核工作程序。
二是领导重视。桂林市历任市委书记、市长都十分重视城市节水工作,特别是现任市委书记莫永清、市长张秀隆尤其关心支持创建节水型城市工作,多次听取市政局、节水办等部门的工作汇报,深入基层,解决供水、节水中遇到的问题。自1992年至今,我市每年都召开全市性的节水工作会议,每次市领导均亲临会议,对全市供水、节水和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工作作重要讲话,研究部署全市的节水工作。领导小组与有关部门签订目标责任状,将“创城”工作重点任务和指标通过量化的形式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市市政局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始终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实城市节水工作。
二、扎实工作,全面开展创建节水型城市活动
桂林市(含12县)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约为390亿立方米,其中地下水资源量为117亿立方米,市区内人均水资源量为4920立方米。相对极度缺水城市而言,桂林的水资源总量不低。但由于城市降雨时空分布不均匀的特点,市区存在着春夏季节水量丰沛、秋冬时节干旱缺水的问题,特别是每年枯水季节,市区主要取水源漓江的径流量偏小,城市居民生活、工农业生产、旅游景观用水异常紧张。我们针对南方城市水资源特点,重点在以下十个方面采取措施,加强节水工作,强化保护利用水资源,促进水资源的循环利用。
一是科学规划,健全法规。为加强对城市供水、节水和水资源的科学管理,我市先后于1996年制定了《桂林市节水“九五”计划及2010年远景规划》,2000年制定了《桂林市“十五”节约用水科研项目计划》和《桂林市“十五”节约用水技术改造计划》,经过努力,已较好地完成了计划任务。
在几任市领导亲自督促下,我市相继出台了《桂林市节约用水计划用水管理暂行规定》、《桂林市城市地下水资源管理暂行规定》、《桂林市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和《桂林市城市房屋便器水箱监督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逐步形成了依法用水、节水、管水的法规体系。
二是抓好宣传,营造氛围。我市紧紧围绕创建节水型城市这个中心,大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连续10年组织开展了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宣传周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台、报刊、展览、宣传册、标语牌等形式开展节水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以及世界环境日之际,广泛深入地开展节水宣传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活动,在市中心地段的护栏、大门、楼宇、灯箱、电子广告屏幕、公交车辆上悬挂、张贴、播放各类节水标语、横幅、宣传画,编印发放节水宣传专刊、宣传画册近10万份,及时将政府有关节水的方针、政策,各时期的节水工作任务传播到全社会。近年来,我市多次举办了节水知识学习班、节水知识竞赛、节水文艺晚会、节水摄影和书画展、节水万人签名等活动。城市节水办与市总工会、市教委、市妇联、团市委联合开展了“宣传节水、美化桂林”活动,全市参加节水宣传活动的人数近30万人次。通过不间断的宣传教育,市民的节水意识有了明显增强、节水知识明显增长,节约用水已成为广大市民的自觉行动。
三是实施用水定额制度,逐步扩大计划用水管理范围。我们在对各类产品用水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测试的基础上,制定了全市生活用水和部分工业用水定额制度,严格执行定额管理和非居民用水计划管理。我市计划用水管理单位目前达到852个,计划用水率达98.9%。每年用水高峰来临之际,我们组织用水单位开展自查自纠,自行整改。在此基础上,由城市节水办对用水大户或问题较多的单位进行不定期的抽检,督促其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理制度到位。
四是注重发挥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第一,合理调整水价。早在2002年,我们按居民生活、工业、行政事业、经营服务和特种用水5类情况,拉开差距,分两步对水价进行调整到位。第二,严格执行定额管理和非居民用水计划管理。依法对超计划用水单位征收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建立了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节约用水新机制。第三,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将水资源收费标准调整为原来的300%,强化用水单位和市民的节水意识。
五是积极开展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活动。1998年,我们就开始在全市计划用水单位中选定具备条件的广西师大等14个企事业单位进行节水工作试点,帮助他们逐项达标。2001年7月,广西师大等6个单位首批被自治区建设厅评为节水型企业(单位)。至今,全市已有23个单位被表彰为节水型企业(单位)。在这些单位的带动下,其它各企业、单位的节水活动已方兴未艾。
六是努力提高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污水利用资源化。自上世纪七十年代以来,我市先后投资3.38亿元兴建了4座总设计能力为22.85万立方米/日的污水处理厂,建成排水管网346.192公里,管网服务人口59万人。特别是近5年来,我市陆续完善了城市污水干管和近200条小街小巷污水支管系统,新建和改造了9座雨污水提升泵站,从而降低了自然水体污染,进一步改善了人居环境,保障了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提升了城市品位形象,促进了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目前,我市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75.6%,城市污水处理率达79.78%,污水处理回用率为22.35%。排放的中水各项指标优于《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l8918-2002)中一级B类排放标准的要求,处理后的中水既可补入市内的两江四湖作为景观用水,还可作为绿化和农业灌溉、养鱼之用。此举不仅做到节约有限的水资源,还对有效利用城市中水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七是大力推广应用节水型器具、设备,采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提高节水效率。1992年,我市颁布实施了《桂林市城市房屋便器水箱监督管理办法》,重点推荐使用液压吸盘式新型便器水箱及其配件,节水效果显著。如金嗓子大酒店和电力宾馆,采用推荐使用新型节水器具后,用水量减少1/3。“十五”期间,全市的宾馆、饭店(单位)新装和更换的节水型器具21045套(件),强制淘汰了不符合国家节水标准的用水器具。桂林奇峰纸业有限公司先后共投入1200万元,对该厂的终端水处理设施进行节水技改后,工业用水复用率达87%,年节水60万立方米。燕京啤酒(桂林漓泉)股份有限公司投入1247万元进行污水处理扩容等节水项目技改,使用后工业用水复用率达86%,经济与环境效益显著提高。“十五”期间,全市在节水技改项目上投入资金达700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贷款及专项资金28.5万元。
八是积极做好城市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我市早在1989年就开始了城市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切实做到合理、科学、保护性地利用地下水。经过多年努力,目前,城市规划区内的自备井全部纳入收费管理,每一眼井都建立了技术档案,并长期进行水质和水位监测,随时掌握水井动态变化状况。我们还组织相关部门编写了《桂林市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报告》,为合理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提供了科学依据。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一律不再批准新建自备水井,大力倡导使用自来水,有计划地封闭自备水井。对还在使用的自备水源,严格控制地下水的开采量,每年都下达年度用水计划指标,实施季度考核。对超计划取水的,征收超计划加价水费。对已超采的区域或者不宜继续使用的自备水井,坚决采取封闭取水井或减少地下水开采量等有效措施,以保护地下水资源,达到采补平衡。2001—2005年关闭了64眼自备井,按计划圆满完成了封井任务。我市自备井取水量已由1995年的3610万立方米下降到2005年的1765万立方米。
九是加强供水管网改造和检漏工作,努力降低管网漏损率。在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方面,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第一,加大对陈旧供水管网的改造。2004—2005年共投入管网改造资金9277万元,改造DN80以上主干管105公里,并大量采用新管材和新工艺。第二,充实检漏队伍力量,增添了4套大型的检漏设备,提高检漏工作科技水平。第三,设立清流报漏服务热线,率先在广西区使用统一的供水服务热线号码96332,每天24小时不间断服务。第四,开发了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2003年投入使用后,运行状况良好,使管网调度从经验调度向科学调度转变,提高了抢修准确度,减少了水量漏失,管道漏水报修及时率均保持在99.9%以上。目前我市供水漏损率为9.32%,低于12%的全国平均水平。
十是建立健全科学的节水统计制度和实施节水信息化管理。在自治区统计局的指导下,我们制定了《桂林市节水管理情况年报表》,建立了科学合理的节水指标体系,实行规范的节水统计制度。每年定期召开统计工作会议,部署节水统计工作任务,通过节水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统计汇总,定期向自治区建设厅和建设部报告本市节水情况。同时,我们充分利用系统优势,使供水、节水和计划户信息高度融合,及时掌握用水量、单价和装表等信息,大大提高了办事效率和自动化管理水平,规范了节水统计工作,完善了节水管理资料,促进了节水工作信息化、科学化、规范化。
三、节水工作成效显著,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从1995年到2005年,全市累计节水1.47亿立方米,相当于市自来水公司两年的供水量;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由1995年的41.54%上升到2005年底的75.52%;万元产值取水量由131.34立方米下降到23.13立方米,城市计划用水率为98.9%,节水型企业(单位)覆盖率达到22.6%,节水器具普及率为100%。燕京啤酒(桂林漓泉)股份有限公司等152个节水先进单位和1458名节水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
通过创建节水型城市,也促进了我市的水环境综合治理及水资源循环利用。我市的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99.99%,城市水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特别是“两江四湖”环城水系工程共截断沿湖60多个排污口,每天分流2万吨污水,通过“一沟两渠”从漓江上游将清洁的江水引入内湖,10天一个循环,内湖之水又回流到漓江,水质始终保持在国家地表水2—3类标准,可供旅游船只航行和农田灌溉再利用。这项工程从根本上改善了桂林市中心城区的水生态环境,再现了“一水抱城流”的壮观胜景,构建了桂林旅游的新格局。
1990年5月,市节水办被国家建设部、国家计委和全国总工会表彰为“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先进单位”,1991年被自治区评为节能先进集体,1995年5月,我市被国家建设部、国家经贸委表彰为“全国节水先进城市”,市节水办再次被表彰为“全国城市节约用水先进单位”。2005年,南方城市节水工作会议在我市成功举办,会上对我市的节水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创建节水型城市,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活力,城市竞争力明显增强,投资环境得到很大的改善,全市国民经济快速增长,城市形象和品位不断提升。近年来,我市经济持续增长率为11.5%,2005年底,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37亿元,财政收入51.61亿元,年均增长16.3 %。
在开展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活动中,我们做了积极而有成效的努力,得到了市民、专家、领导、中外游客的肯定。通过“创城”,我们解决了一些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老百姓也从中得到更多的实惠。通过“创城”,提高了城市形象品位和建设管理水平,为我市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水资源保障。多年的工作实践使我们深刻体会到,做好城市节水工作,领导重视是关键,机制健全是前提,因地制宜是方向,科学创新是动力,规范管理是保障。在我们这样一座季节性缺水的南方城市,只有在各级领导给予高度重视,在组织机构、管理队伍健全的前提下,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把国家有关节水政策和桂林的实际紧密结合,以创新的精神与时俱进地调整节水工作重点,通过规范严格的节水管理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的节水积极性,才能保障城市节水工作在科学发展的轨道上顺利前进。
四、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成绩只能代表过去。我们清醒地知道,在城市节水工作方面我市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19项指标达到了节水型城市考核要求。但与国内外先进城市相比,仍有不少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长效,以节水型城市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推进节约型社会的建设,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节水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建立节水法律法规体系,促进节水工作法制化。
二是完善节水规划。根据桂林市“十一五”总体发展规划,相应地进一步完善城市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和节水工作规划。加大漓江保护力度,加快城区小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进度。
三是继续加强城市节水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强化节水型器具、设备的推广应用,大力鼓励采用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工业用水复用率。切实抓好东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北区污水处理厂及管网收集系统、旧城区供排水管网改造等重点工程建设,全面提高治污和节水工作整体水平。
四是加强节水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节水考评体系和奖罚机制,确保城市节水制度化、科学化。
节约用水工作是一项功在当代、福在子孙、利在千秋的事业。创建节水型城市不仅仅是争取到一块牌匾,而是要通过创建节水型城市这个载体大力促进加快我市经济社会事业的科学发展。时代在前进,创建节水型城市只有起点,永无止境,我们将以更加振奋的精神面貌,更加务实的工作作风,更加严格的工作标准,将桂林真正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现代化国际旅游城市,打造一座世界山水文化体验之都、休闲度假上选之市、居住创业向往之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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