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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政府职能的逐步转换,为加强小水电行业的自我保护、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能力,安吉县于2001年10月成立了小水电协会。几年来,安吉县小水电协会在维护小水电企业合法权益、提高小水电行业整体素质、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安吉县小水电事业的发展作出了较大的贡献。 1
努力维护小水电企业合法权益
小水电企业的权益能否得到保护,直接关系到地方和群众投资办电的积极性,关系到小水电事业的发展。安吉县小水电协会成立以来,始终把维护小水电企业合法权益作为协会的首要工作来抓,几年来协助县小水电主管部门先后解决了小水电行业极为关注的电价、上网线损率、无功考核等问题。 1.1
积极争取上调小水电上网电价。
2004年初,在召开协会理事会时,协会的周小平理事提出浙江省即将召开全省人民代表大会,可以通过安吉县的省人大代表向县政府反映目前小水电电价机制存在的种种不合理因素,并呈送要求对小水电电价进行调整的提案。安吉县小水电协会随即和县内的几位省人大代表进行了沟通,获得了他们的支持。
接着,协会又和省内多个县市的小水电协会进行了横向联系,把安吉县草拟的要求对小水电电价进行调整的提案传递给其他协会,由其他小水电协会负责人对安吉县提案草稿提出修改意见,最后形成共识。
随后,由泰顺县小水电协会牵头,在省内召开了全省小水电行业协会联谊会,向省政府联合上书了要求对小水电电价进行调整的文件。通过努力,之后省物价、电力局二次下文,对小水电电价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整。 1.2
争取合理的上网电量峰谷电量比。
为鼓励小水电站多发峰电,浙江省于2000年在全省实行了峰谷电价政策。当年,按照省文件的有关规定,经县发改委、县供电局、县水利局三家协调,并报县政府同意,安吉县小水电上网峰谷电量比按65∶35确定。但是,到了2005年年初,县供电部门却提出要按70∶30重定峰谷电量比。因为峰谷电量比是决定电价高低的重要因素,调高峰电比例将变相降低小水电上网电价,影响水电站效益,经水利部门技术人员测算,如按供电部门提出的调整,安吉县小水电上网电量每千瓦时将减收0.013元左右(安吉县大都为径流电站,基本无调峰能力),全县小水电年均将减收130万元左右(全县小水电年均上网电量为1亿千瓦时)。为此,安吉县小水电协会在得到这一信息后首先向县物价部门提出了测算报告,并说明了利害关系。之后,由县物价部门牵头,水利、供电两部门进行了多次协商,最终,供电部门表示理解,峰谷电量比仍按原定的比例办,从而维护了小水电的利益。 1.3
解决不合理的农村小水电站上网线损率。
由于历史原因,以前安吉县农村小水电站和电网签订的并网协议,不分电站上网线路的长短和质量,一律将线损率定为总发电量的10%。近几年经过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和农网改造,安吉县电网的输配电线路得到了有效改善,电网网损率已大大降低。鉴于此,如继续将农村小水电站线损率定在总电量的10%已明显不合理。为维护农村小水电站的利益,安吉县小水电协会于2004年下半年开始主动和县供电部门协商,经多次据理交涉,最终获得了县供电局的理解和支持,拟重新核定农村小水电站线损率。
2005年上半年,水利、供电两部门联合委派工作人员对全县各农村小水电站的实际线损率进行了调查和测算,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定线损率,并于2005年10月初开始与各电站重新签订并网协议,10月底完成。从协议签订情况来看,全县农村小水电站平均线损率比原来相对降低了4%。
线损率平均降低4%,对安吉县农村小水电意义重大:以农村小水电站多年平均发电量6000千瓦时计算,全县农村小水电站每年将会增加发电收入约96万元。 1.4
调整小水电站无功考核办法。
上世纪80年代,由于电力紧缺,电网设施不完善,安吉电网电压较低,严重影响了工业生产和电网安全。为此,为限制小水电站少发或不发无功,安吉县参照省市有关规定,采用功率因素0.8(滞后)的无功电量比例对小水电站发电实行无功考核,少发赔。这在当时,对稳定电网电压、保证电网安全运行来说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随着90年代后电网建设力度的不断加大,电网结构和无功补偿设施的不断完善,小水电多发无功不但造成了水资源的浪费(为发无功而限发有功),而且使得电网输电线损增加、电网电压偏高、电网安全受到威胁的负面影响。针对这一问题,安吉县小水电协会多次和供电部门沟通,提出上述问题,使他们认识到调整无功考核的紧迫性。2006年2月10日,在水利、供电部门的要求下,由县发改委牵头,召开了有县发改委、县经贸委、县水利局、县供电局参加的“安吉县调整小水电无功考核办法协调会”,根据安吉县目前电网和小水电状况,经充分讨论和协商,最终形成统一意见,决定从2006年1月起调整小水电站无功考核办法,确定小水电上网功率因素为0.9(滞后),按月进行考核等。
调整无功考核办法后,安吉县全县小水电站每年将减少无功赔款(为多发有功电量,安吉县小水电站以往几乎年年达不到功率因素0.8的无功考核要求)60万元,县电网也将有效降低输配电线损,达到电站、电网双赢的效果。 2
积极配合小水电主管部门搞好日常管理工作
目前安吉县所有小水电站均为并网运行电站,和电网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要搞好小水电的行业管理,就必须加强与供电部门的合作,利用他们的行业管理优势,促进小水电的健康发展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2.1
吸收日常工作直接相关的供电局有关部门负责人为协会理事。
根据安吉县的实际,小水电的并网、发电电费结算、安全生产管理主要涉及到供电局的用电科和财务科。因此,协会在考虑理事会人选是时把两科室的负责人列为推荐人选,并选为理事。这样做,既融洽了与供电部门的关系,加大了对小水电的监管力度,又方便了小水电日常管理工作的开展,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2.2
和供电部门沟通,实现了全县小水电站电费的统一结算。
安吉县农村小水电站发电电费的结算,以前一直是由各电站单独与供电部门结算,由此造成了因电站与供电部门关系的不同而使有些电站电费不能及时到位,影响了电站的正常运作。针对这一问题,2005年由小水电协会出面,与供电部门进行了多次沟通,说明电费不能及时到位对小水电发展和农村、农民利益的影响,将这一问题提高到如何做好为农服务的高度来认识,从而形成共识。在此基础上,由协会牵头,召开了由县经贸委主持,有县水利局、县供电局、县财税局和县物价局等部门参加的小水电电费结算协调会。经商定,并报县政府同意,决定农村小水电站发电电费统一由水利部门与供电部门结算,再由各电站向水利部门结算的方法。这样做了以后,不但使各农村小水电站的发电电费都能按月及时结算,而且为小水电规费和小水电协会会费收取提供了方便,加强了水利部门对小水电行业的管理力度。 2.3
与供电部门联合,加强农村小水电站的管理工作。
(1)小水电协会与供电部门电工进网作业协会联合,每二年对全县小水电站运行人员进行一次业务技术培训,并率先在省内推行运行工持双证(水利部门的“机电运行工合格证”和供电部门的“进网电工操作证”)上岗制度和二年一次的验证制度,从而有效地保证了电站、电网的运行安全和运行人员素质的不断提高。(2)为抓好农村小水电的安全生产工作,通过协会协调,县水利部门和供电部门联合,每半年一次对全县农村小水电站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到期复查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电站,则由主管部门采取暂停其上网资格的办法强制整改,以确保电站和电网的运行安全。 3
做好信息服务和技术交流工作,努力提高行业自我管理水平 3.1 做好信息服务工作。
在现代社会中,能否及时了解信息,掌握信息,利用信息,对于一个行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安吉县小水电协会在工作中十分注重本行业有关政策法规、市场信息、同行信息、国内外新经验、新技术、新设备等方面的信息收集,并加以分析整理,通过不定期印发《安吉县小水电协会通讯》这个刊物,及时传递给协会各会员单位,供他们工作中参考、借鉴、吸收和利用,从而使他们能紧跟形势和科技的发展,不断提高自我管理水平。此外,协会也将本县小水电企业中的有关信息,通过协会通讯,及时反馈给政府有关部门,供他们在制定政策时参考,以增强政府决策的可行性。 3.2
开展技术交流。
为提高电站运行工的技术业务素质,确保农村水电站安全经济运行,协会不定期地采用举办技术讲座、开展技能比武、组织参观考察等方式进行技术交流,如从2003年开始在本县先后举办了四届电站运行工技能比武;组织农村水电站负责人去县内国营电站参观,了解水电先进技术在电站的应用,提高他们应用先进技术的意识;不定期组织协会理事赴本省兄弟县参观交流,学习他们在应用新技术方面的先进经验等。 4
结语
通过安吉县小水电协会几年来的不懈努力,确保了全县小水电行业的切身利益,提高了行业自我管理、自我提高的能力,从而使得安吉县小水电开发建设一年上一个台阶,健康有序发展。自“十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提前一年完成建设任务,通过国家验收后,安吉县又被国务院列为全国“十一五”水电农村电气化建设县,这给安吉县小水电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县小水电协会将抓住这一机遇,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为全县小水电事业的发展保驾护航,争取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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