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洛阳市廛东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筹建处的委托,就工程车辆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采购编号:洛政采购中心[2007]043号
二、采购项目:工程车辆(晾晒污泥翻堆设备,数量2套;载重自卸车,数量8台;后箱封闭式皮卡车,数量1台;客车,数量2辆;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三、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含)。
2、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获取采购文件的办法和时间:
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份(原已购买过[2007]043号标书的单位可到我中心登记后免费领取)。本次招标免收中标服务费,符合上列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可从2007年4月3日起至2007年4月1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到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市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办公楼附楼二楼221室)登记并购买采购文件。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7年4月11日下午3:30。
六、投标及开标地点: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洛阳市新区市府东街财政局办公楼附楼二楼)。
七、联系人及电话:齐先生 王先生
0379—63205572
63212635
八、户名: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洛阳市商业银行高新支行
账号:7340102010900324
洛阳市政府采购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