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穗发改城[2008]42号 批准,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市政局 现对桥东中约街片区排水改造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桥东中约街片区排水改造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海珠区建设和市政局
联 系 人: 段 工 联系电话: 020-8441273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穗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彭小姐 联系电话: 020-87327857
三、建设地点: 海珠区桥东中约街片区
四、招标内容、规模及标段划分:本工程主要对海珠区桥东中约街片区水浸街点进行道路排水改造工程施工。
五、预计发包价:约200万元
六、资金来源: 市财政投资
七、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
2008 年9 月1 日---- 2008 年9 月 2日
上午: 9:00 ---11:30 下午: 14:00 —— 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经报工程管辖招标监督机构备案,招标人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报名及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
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
九、投标人资格预审合格条件:
1、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2、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敦促有关施工企业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安函[2008]50号)规定情形的,执行该通知);
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不含暂叁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以下的项其中之一:
①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广州市建委备案(未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的应符合《关于建筑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192号)第二条规定或符合《转发省建设厅关于目前我省实施注册建造师制度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309号文第二条规定),且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②根据《转发省建设厅关于目前我省实施注册建造师制度中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建筑[2008]309号文)第四条规定,拟担任本工程的负责人必须是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叁级项目经理,且符合市建委《关于加强项目经理承接工程管理的通知》(穗建筑[2003]11号文)规定,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
5、投标人自 2006 年 8 月至今在广州地区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第3点所述资质方能承接的工程,需同时提供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发出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并同时提交类似业绩所属业主名称、地址、联系人、手机及固定联系电话】。
注:中标通知书应由以下单位确认: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广东省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前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标中心)、前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前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以及从化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
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8、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9、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08年9月 2 日前3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认定为准);
10、投标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项目的设计、前期工作、招标文件编写、监理工作;
11、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项目监理业务的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2、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 2008 年 9 月 2日前二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记录;
13、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15.投标人须承诺投标企业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报名截止(2008年 9 月2日)前已在广州市建委完成告知性备案(有关企业在广州市建委办理告知性备案情况以广州城市建设网公布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