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李市镇沙双公路改造工程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以津发改投[2008]5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李市镇政府多方自筹和上级补助,项目出资约230万元,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李市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为江津区李市镇沙埂至双河桥,工程规模:本工程起于李市镇沙埂场,止于双河桥,公路全长2.37公里,四级公路。此工程是在原有泥结碎石路面基础上改建,现路面采用4厘米厚沥青混凝土,路基宽度5.0m,路面宽为4.5m,25㎝厚C15片石砼路肩2×0.25m;工期 3个月;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中的路基、路面、涵洞等工程;本项目只设 1 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投标人须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先进的机械设备,良好的业绩和信誉,且所有条件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08 年 9 月 3日至 2008 年 9 月 7 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15 时0分至 17 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重庆市渝津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江津区几江建宇商场6楼)报名,欢迎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投标;须企业法定代表人本人到场报名,并持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时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