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及承包方式
1.1本次云阳(区)县境内招标的一批污水处理项目共 2 个分别是云阳县鱼泉镇污水处理工程、云阳县路阳镇污水处理工程,已由重庆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渝发改环【2008】1014号文,渝发改环【2008】10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即招标人)为云阳县青江环境综合整治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本批项目已具备总承包招标条件,现对该批项目的共2个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次招标采用设计、施工(含设施设备采购)、试运行(期限一年)总承包方式(交钥匙工程),由总承包单位根据项目的可研报告及批复、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可研报告和地勘等资料完成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含设施设备采购)到试运行(期限一年)全过程的工作内容,并按总承包协议在竣工试运行期结束后将满足要求的污水处理厂移交项目业主。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址、规模、计划总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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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项目地址 |
项目规模 |
计划总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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Ⅰ |
云阳县鱼泉镇马槽 |
设计日处理城市生活污水1000 t |
11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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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
云阳县路阳镇磙子丘 |
设计日处理城市生活污水800 t |
11个月 |
2.2招标范围:
(1)污水处理项目勘察、设计,包括:
① 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含地勘资料)的复核、补充(含补勘及其审查)和完善;
② 根据可研报告及批复确定的建设规模、内容、投资和建设地址选择合适的污水处理工艺并组织完成污水处理厂各阶段设计及配合业主报审等工作。
③ 根据可研报告及批复的规模及可研报告完成城镇排水系统(厂区外管网)及进厂道路各阶段设计及配合业主报审等。
(2)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工程(含三通一平)的建造,包括:
① 厂区内全部土建、安装工程及环境绿化;
② 厂区内供电、供水、通信工程;
③ 尾水排放工程;
④ 设备仪器制造或采购;
⑤ 备品备件购置。
⑥ 中标人只负责厂区红线内的施工工作,厂区红线外城镇排水系统部分只做设计,不做施工。
(3) 污水处理厂试运行及有关服务,包括:
① 污水处理厂的竣工试验;
② 水质测试及达标排放;
③ 人员培训、操作维修手册编制;
④ 一年试运行期内的生产运行管理、维护;
⑤ 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工作;
⑥ 有关服务。
2.3标段划分:一标段为云阳县鱼泉镇污水处理工程;二标段为云阳县路阳镇污水处理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