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府行政能力成为实现水环境治理战略目标的制约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提出了明确的环境目标。要求到2010年,重点地区和城市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生态环境恶化趋势基本遏制;到2020年,环境质量和生态状况明显改善。落实到水环境。国务院要求,以饮水安全和重点流域治理为重点,加强水污染防治;以强化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城市环境保护。到2010年,COD排放总量降低10%,要求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以上任务的完成,最大的制约在体制和机制的理顺,在于政府行政能力的全体提升和能力建设保障。
水污染重大专项首先定位为科技攻关项目,需要以解决科技问题为核心,需要针对有限目标进行实施。在水行业特定的背景之下,有限目标要求科技必须为国家提出的核心目标服务,针对制约水行业的薄弱环节进行突破。也就是要针对性地选择制约体制和机制理顺的一些技术问题进行重点突破,行业管理与整体能力建设同样是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以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为核心的城市水业正在经历着市场化的改革,已经迅速地经历了市场开放和引入竞争这两个阶段,大量社会资本进入市场城市设施经营管理的主体。客观上也对政府监管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目前并开始步入第三阶段——规范市场阶段。政府部门急需在适应市场的管理方法和管理工具上进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