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委组织召开了续修《海河志(1986~2005)》编委会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宣布成立续修《海河志(1986~2005)》编纂委员会,研究讨论了《大纲》及工作安排。续修《海河志(1986~2005)》工作正式启动。
海委副主任王文生、总工曹寅白出席会议,流域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海委机关及直属各单位编委会成员参加了会议。
《海河志》是海河流域开发治理和水利事业发展变化的载体,不仅反映了海河流域水利事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而且真实记录了海河流域水利事业发展的全过程,是海河流域水利工作的综合信息库,对丰富当前的治水理论、促进水利改革与发展以及指导水利工作的开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编史修志是海河水利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出版发行的《海河志》在促进海河水利事业发展和扩大海河水利的影响中发挥了积极作用,特别是为社会公众和广大水利工作者提供了信息服务。由于《海河志》记述时间截止1985年,至今已经20年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海河水利发展的实际需要,开展续修《海河志(1986~2005)》工作是非常及时和十分必要的。
会议指出,续修《海河志(1986~2005)》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贯彻可持续水利发展思路,实事求是地全面反映海河治理开发全过程,服务当代,垂鉴后世。续志工作要坚持质量第一,树立精品意识,要突出时代特点和流域特色,争创名志佳志。工作中严格执行三审定稿制度,各承编单位应确保在规定时间内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修志任务。海委与流域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都要增强做好本次修志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共同协作,精心组织,有序安排,集中力量,努力为本次修志工作的圆满完成创造良好条件。
全部续志工作将在2009年年底之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