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个月起,《厦门市城市生活用水定额》正式实行。昨日,本报新闻热线5599111接到读者来电,对《定额》中“居民用水每人每天150-180升”的规定表示不解。为此,记者采访了市节水办主任李泉水。
李泉水说,《定额》的制定是为用水单位和居民提供一个科学的参照。以往,节约用水在很多人头脑中是一个模糊的概念,但有了具体的定额之后,这个概念就十分清晰了。比如《定额》中“居民用水每人每天150-180升”,指的是一个节水的标准。按照这个标准,一个人每月的用水量大约在5.4吨;如果是三口之家,一个月的用水量就是16.2吨。市民可以把自己家里的用水量对照这个标准,看是否做到了节约用水。
李泉水说,一般来讲,居民家里正常用水都不会超过这个标准。如果有超过的话,主要有两种可能情况,一种可能是马桶漏水,另一种可能是洗澡时用水过多。如果发现家里的用水量超过标准比较多,就要找找原因在什么地方了,肯定还有节水的空间。
不过,《定额》实行后,居民超额用水部分的价格并不会随之上涨,居民生活用水不会因《定额》的实施而增加经济负担。据悉,现行居民用水价格是每月15吨以下,水价为2.8元/吨;15吨以上,水价为3.3元/吨。也就是说,《定额》实施后,我市的水价机制并未改变,水费收取方式也没有改变,用户超出《定额》的用水量仍然按照目前我市实行的水价收费。
据了解,《厦门市城市生活用水定额》包括了我市10个门类、13个大类、21个中类的城市生活用水定额。具体定额标准可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