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环保信息纳入金融征信系统并与信贷挂钩,实行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效果与利润挂钩,将脱硫效率及设施投运率与脱硫电价款挂钩……半年来,福建省出台的以绿色信贷为先导和代表的环境经济政策,把握了环境保护和经济建设高度融合的时代脉搏,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在全省推行。
去年下半年以来,环境经济政策作为一种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正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在福建全省大力推行。
因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漳州市华安县7家小水电企业已经到期的567万元贷款被拒绝转贷,不仅如此,金融机构还采取与这7家企业签订还款计划、上门催收、提起诉讼等方式进行贷款清收;同时,该县几家小造纸、小冶炼、小电镀等污染企业也遭到拒贷。
这是漳州市环保局向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通报环保违法企业信息后,金融机构根据“绿色信贷”政策作出的防范信贷风险的措施。在全省各地,还有一些污染企业也遇到了类似经历。
数据显示,绿色信贷政策、价格政策、生态补偿政策等以实现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为目的的政策手段,已经在福建环保工作中产生明显成效,环境经济政策路线图越来越清晰。
绿色信贷
斩断污染资金链条
2007年下半年,福建省环保部门与金融管理部门、商业银行建立密切合作和联动机制,力推绿色金融信贷,将环境行政执法信息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系统,以强化环境监管促进信贷安全,以严格信贷管理支持环境保护,加强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经济制约和监督。
至去年底,环保部门已向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提供了100多家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这些信息通过信息系统最后汇总到人民银行总行征信管理中心的环保征信信息模块。全国各地的商业银行在办理信贷业务时,都会按规定查询企业信用报告中的环保信息,把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审办信贷业务的重要依据,对未通过环评审批或者环保设施验收的项目,不给予任何形式的授信支持;对限制和淘汰类新建项目,不提供信贷支持;对淘汰类项目,停止各类形式的新增授信支持,并采取措施收回已发放的贷款;对违法排污企业严格控制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