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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谷声文介绍,通过进一步加强全省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理,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确保减排目标完成,这一思路目前已经得到四川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 2007年,四川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和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十一五”期间每年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60万吨的目标,并提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将纳入市(州)年度目标考核,纳入各地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对政府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并实行定期通报制度”的要求,在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中,更进一步提出了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效率,当年投产的污水处理厂实际处理量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60%,投产3年以上的不得低于设计能力的75%的要求。 措施
建立动态数据库,实行污染减排运行实绩评估制度 根据四川省政府要求,四川省环保局日前提出了2008年全省城市污水处理限期目标:一是对40家新建污水处理厂(含2007年建成运行不正常的污水处理厂)挂牌督办,确保年内建成并投入正常运行;二是对7家投产在3年以内、但运行负荷率不足60%的污水处理厂挂牌整治,限期内达产60%;三是对12家投产在3年以上、但运行负荷率不足75%的污水处理厂挂牌整治,限期内达产75%。 四川省环保局还决定,2008年建立污水处理动态数据库,对生活污水处理减排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和信息收集,加强对运行的监管。同时,按照四川省政府要求,建立污染减排考核评价体系,实行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染减排运行实绩评估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核拨污水处理费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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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小佳 吴昭华
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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