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污水处理厂今年实现市、县、区全覆盖!”今年广东省环保局长会议上,韶关市环保局局长胡书臣的总结报告豪情满怀。
回想2003年3月以前,韶关还没有一座污水处理厂。4年之后的今天,韶关7县3区中,已有7个投入使用和3个在建的污水处理厂,其中4家的扩建工程也已启动;全市污水处理能力从零跃升到14万吨/日。
韶关,这个并不发达的粤北山区城市,是如何克服资金、技术等一系列困难实现这一目标的呢?
为有源头“清”水来
市政府掌舵,协调各部门,解决污水处理厂建设征地难、经费紧缺、难以协调等问题
“韶关污水处理不仅关系到韶关自身,也关系到整个珠江流域。”韶关市环保局水质净化中心朱明主任说。
韶关地处珠江干流的北江上游,污水处理直接影响珠江中下游的饮用水水质问题,在整个珠江环境综合整治中也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和地位。2002年10月,韶关市政府签下《珠江整治责任书》,向广东省政府郑重承诺对本辖区水环境质量负责,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被提上了议程。
在朱明办公桌的玻璃下压着一张纸,上面的两组数字赫然醒目:“2005年,14万吨/日;2010年,28万吨/日。”面对记者好奇不解的目光,朱明解释道:“这是2002年制定的污水处理厂建设规模计划。”按照要求,韶关的污水处理率2005年要达40%以上,2010年要达到60%,这意味着在2005年和2010年韶关要分别形成14万吨/日和28万吨/日的污水处理能力。责任分解,任务包产到“户”。根据各地经济发展、人口分布和生活污水排放情况制定的建设任务很快分配到各县区。
然而一开始,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并不尽如人意,征地难、建设经费严重紧缺、牵涉面广、难以协调等问题,导致一些地方迟迟不能动工。这个时候,韶关市政府亮出了掌舵手的本色。
政府牵头,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建立责任制,各县区签下责任书,建设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实行奖励措施,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承诺对如期完成建设任务的县(市、区)给予奖励。2006年,乐昌市、新丰县和始兴县分别获得100万元、80万元和80万元的奖励。政府的努力没有白费。2003年9月,韶关市第一污水处理厂投入使用,填补了韶关没有污水处理厂的空白。随后,南雄县、乐昌市、曲江区等地陆续建成,一座又一座污水处理厂出现在了韶关的土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