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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民营经济发达,企业众多,基层环保部门能力所限,繁重的监管任务往往力不从心。实行重点污染源分类管理、集中优势兵力,发挥最大的监管效能成为泉州环保又一项新的尝试。今年,市环保局重新确定了2008年市、县级重点污染源,对这些污染源,将依据环境管理水平、治污能力及效果和守法情况开展环保信用评价,实行“绿(环保诚信)、黄(环保警示)、黑(环保严管)”3类管理,并引入类别升降动态管理机制,切实有效控制黑类污染企业,促进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理性的引入群众参与,将使环境监管事半功倍。泉州市环保局将于今年推出环境违法举报奖励和环保监督员制度,发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污染监督,提升企业环境管理主动意识,主动承担污染减排主体责任。 与此同时,市环保局正在积极酝酿,近日将推出对严重超出环境功能要求的小流域(区域)实施限批政策,在完成污染治理前,暂停审批流域范围内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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