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青岛市政府召开全市2008年环保专项行动第一次联席(扩大)会议。会议通报了今年市政府环保专项行动第一次集中检查情况,要求被通报的环境违法企业限期整改,限期内废气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将被实施关停。
今年3月19日至4月15日,市政府组织开展了今年环保专项行动第一次集中检查活动,对省、市两级政府通报、省环保局挂牌督办的环境污染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2008年污染减排重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以及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局交办的重要信访案件和群众来信、来电、来访反映比较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办理解决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共检查各类污染源和排污口37个,其中,污染物浓度超标排放的7个,占检查总数的18.9%。其中,青岛泰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在限期治理期间不能做到达标排放,同时泰发集团公司有1台备用锅炉(35吨/小时)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青岛秀水表面处理中心外排污水总氰化物浓度超过《半岛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标准0.3倍,青岛大润发食品有限公司和山东食品进出口公司青岛冷藏厂外排污水氨氮浓度分别超过《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0.4倍和0.6倍。检查中还发现,虽然进行了整治,但目前李村河流域截污管网配套建设进展仍然比较缓慢,李村河干流和入海口断面水质污染仍然比较严重。
依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市环保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上述企业和相关区市分别提出了限期整改、整治的强制性要求。对于不落实要求或整改措施不到位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同时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副市长胡绍军在会上提出,凡是7月1日前废气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有关企业,在7月20日-9月20日期间,一律关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