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我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即将抗震救灾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在抓好辖区抗震救灾工作的同时,全力支援四川灾区环境应急工作,有效保障了重庆和四川灾区环境安全,受到环保部通报表彰(环办[2008]20号)。西南环保督查中心代表环保部和抗震救灾前线指挥部,已授予我局“在汶川特大地震环境应急响应中情系灾区无私援助”荣誉锦旗一面,并正式行文恳请市政府为我局记功(环西督[2008]62号)。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及时成立了曹光辉局长为指挥长的抗震救灾总指挥部,统筹安排全市抗震救灾工作。迅速启动市级应急预案,要求相关单位和人员进入应急状态,24小时严阵以待。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抗震救灾信息每日两报告制度,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畅通。要求污控处、建管处牵头对环境安全隐患单位进行全面排查,市环境监察总队负责对全市重大污染防治设施情况进行排查。
二、严查环境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会同区县环保部门组成10个环境安全隐患督查小组,对全市化危行业和重点污染源进行了拉网式督查、排查。截至6月5日13时,全市环保系统累计出动环境执法人员4197人次,检查化工企业1525次,检查城市污水处理厂315厂次,检查垃圾填埋场205家次,家检查尾矿库161个次,发现隐患27家次,整改完成27家次。辖区内未发生地震灾害次生环境污染事故。
三、健全联动机制,强化水质监测
制定了《重庆市地震灾害跨省界及跨流域、区域次生环境污染应急联动工作方案》,进一步建立健全跨省界、跨流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或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制定并实施了《重庆市地震灾害环境监测预警方案》,在长江、嘉陵江、涪江、渠江设置8个监测断面。5月13日以来,8个监测小组采用自动监测和人工加密监测两种方式,每4小时进行一次监测,严密监控四川入渝水质。同时,调配各级环境监测力量,加大地表水水质监测频率,增加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截至6月5日,共出动监测人员600人次,获取监测数据1.8万余个。监测结果显示,长江永川朱沱、万州桐园、嘉陵江合川东渡口、涪江潼南冲砂闸4个饮用水源地断面水质指标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标准。监测表明地震灾害未对我市入境的地表水和饮用水源地水质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