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禅城区城市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方案》,从今年7月1日起,居民城市污水处理费拟调整。记者昨日从禅城区公用事业局获悉,污水处理费价格调整还有第二套备选方案,第二套方案计划从2008年7月1日起,居民按0.95元/立方米、其他按1.15元/立方米的征收标准收取污水处理费。
本月18日举行听证会
目前两套方案正接受听证小组的考察,听证会将于本月18日举行。本报将与禅城区公用事业局合作,在下周推出答疑专题,欢迎市民致电本报提出宝贵建议。
通过对城市污水处理成本的测算,并充分考虑禅城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承受能力,有关部门目前拟订了二个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方案计划从7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第一套方案中,计划从2008年7月1日起,居民按0.90元/立方米、其他按1.08元/立方米征收标准收取污水处理费。2010年1月1日起,居民按1.00元/立方米、其他按1.20元/立方米征收标准收取污水处理费。
预计按第一套方案调整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后,2009年污水处理费收入可达到1.87亿元,2010年可达到2.08亿元。
而方案二则计划从2008年7月1日起,居民按0.95元/立方米、其他按1.15元/立方米的征收标准收取污水处理费。2010年1月1日起,居民按1.05元/立方米、其他按1.25元/立方米的征收标准收取污水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