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平凉市按照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要求,结合国务院最近召开的全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将环境保护工作由过去以城市为重点向城乡协调发展转变,由“三废”治理向生态环境保护转变,由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转变。
甘肃省平凉市通过强化职能、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设立乡镇环保所、健全县乡村3级环保网络,安排专项资金治污等措施,农村环保工作开始起步,并取得了初步成效。通过学习贯彻全国农村环保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当地实际,平凉市以实施《平凉市农村环境保护规划》为统揽,实施“四清、五改、六建”工程,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
“四清”是指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和清洁能源。在清洁家园方面,平凉市政府把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列入今年为民办理的10件实事,确定了21个试点村,从典型示范抓起,以农民自治为主,强化环境意识教育,实施环境卫生整治,改变脏乱差问题。今年计划完成新农村示范点82个,“三清五改”示范村100个;在清洁水源方面,通过实施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截至2007年底,已建设饮水工程39项16处,完成投资10363万元,使饮水安全人口从89.16万人增加到113.87万人,全市饮水安全覆盖率达到59%,自来水入户率达到45%;在清洁田园方面,实施《平凉市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积极开展土壤污染现状调查,提出科学防治对策,大力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优先使用生物肥、农家肥、有机肥,引导农民科学施肥,控制农药、化肥施用量;在清洁能源方面,积极争取农村沼气项目建设,实施农村能源改造。2007年已建成沼气用户13787户,发放太阳灶2820户。今年计划新增沼气用户1.6万户、太阳灶5000台,已建成沼气池3800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