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对环保舍得大手笔投入,为社会资本的投入构筑了牢固的心理防线。仍以江阴为例,政府在污水处理厂建设方面推行3项补助政策: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补助,即对每个日处理能力1万吨的污水处理厂补助300万元,每增加0.5万吨处理能力再增加100万元补助;污水管道补助,即对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的污水管道,每削减一个排污口,按接管距离补助5万~15万元,对生活污水管道,每接入100吨补助20万元;运行费用补助,即对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费给予适当补贴。
“即使是有补助,对于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营来说只是杯水车薪,这些补助的引导意义远远大于实际意义。”江阴市环保局长助理浦强说,政府已经逐步从“经营者”的角色摆脱出来,担负了更多服务职能,比如保证污水处理厂的进水量,水量不足时给予补贴,协调收费价格以及监督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简单地说,是不能“凉了治污者的心”。
目前,江苏的污水处理费稳定在每吨1.1元~1.15元之间,2008年,苏南地区的污水处理价格将上涨至1.6元,江苏省政府还将通过财政转移支付补贴苏北、苏中地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保证1.0元~1.2元的收费标准。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江苏省建立环境价格体系、以经济手段清扫环境“死角”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