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3日至14日,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林涛带领下,省人大常委会组成检查组,就西安市贯彻实施《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情况进行了实地跟踪检查。崔林涛强调,近几年来,西安市的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要继续坚持科学发展观要求,加快速度,明确责任,严格执行标准,限期完成环保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再生一同检查。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议》于2004年9月29日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此次即针对近3年来西安市贯彻实施《决议》情况,切实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及有关整改进度情况进行的专项跟踪检查。
在为期两天的检查中,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灞桥热电厂、浐灞生态区、西安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惠安化工厂、户县电镀工业园、国维淀粉厂、太平河世纪大道段和西安奥辉造纸厂等检查点,察看了解大气污染治理、工业废水治理和生态建设等方面情况,分析总结环保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和存在问题,并提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14日下午,在听取了西安市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决议》情况的汇报后,崔林涛表示,西安市在近几年来的环境保护工作中,治污力度大,措施具体,重点突出,取得了十分明显的成效。继续贯彻落实《决议》,加强环境保护工作,是当前西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
崔林涛指出,西安市环保工作的形势目前还很严峻,特别是水污染治理任务十分艰巨,要把渭河的污染治理作为西安当前环保工作的中之重。必须下定决心,确定目标,落实措施,严格依法治理,限期完成渭河治理任务。
崔林涛要求,对于西安目前已经建成的3个污水处理厂,保证使其在限定时期内满负荷运转,并达到排放水质标准,充分发挥效能。对于后续建设的污水处理设施,必须加快建设进度,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速度跟上城市发展的需要,全面提高城市污水处理能力。同时要
形成新的运行机制,加大督促检查,保证污水处理质量。对造成污染的沿途造纸企业,坚持以关为主的治理政策,坚决取缔淘汰高消耗高污染的造纸企业,减少造纸企业数量,促使企业提高节水减排能力。对于工业废水污染严重的部分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治理工作的督促和检查,严格按照国家排放标准,加快治理速度,争取多方支持,采取更加得力措施,限期完成工业废水污染治理目标。崔林涛强调,西安市要按照关于西安走在建设西部强省前列的要求,结合检查监督,加快治污速度,取得更大成效,为全省乃至全国的环保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
陈再生就西安市的环境保护工作也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对策。西安市市长陈宝根、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岳松华、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钟高适和省环保局等有关部门负责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