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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益生谈水质新标准面临的新问题
时间:2007-12-07  来源:  作者:
 
水世界论坛
 

在水源水质没有得到根本改善之前,供水系统便成为饮用水安全保障的关键所在,而这个过程可能会非常漫长,供水企业将面临巨大挑战,可谓是任重道远,步履艰难!难的不仅仅是工艺技术问题,还有设施改造的投资问题,有了投资还需要有足够的时间去实施,其后,供水成本也会随之上升,水价格上涨压力也会增大。据有关专家分析,若在现有的常规工艺基础上增加臭氧、活性炭、膜等强化或深度处理,可基本保证出厂水水质能够达标,但需增加制水成本0.3/立方米左右,再加上配水管网、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等需要增加的投入,供水的总成本会有较大幅度提高。

另据调查结果显示,目前我国城镇绝大多数供水设施不能满足新标准的要求,配水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的差距更大、隐患更多;农村的供水设施非常简陋,农民饮水的达标程度基本上取决于水源水的状况。如果严格按新标准的要求来衡量,目前绝大部分人口的饮水都难以达标,正因为如此,国家在颁布实施新标准时,给出了一个五年的宽限期,即将饮用水全部达标的最后期限推迟到201271

同时考虑到我国不同地区水源状况和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性,作为过渡性的安排,允许各省级政府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非常规检测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然而,五年的时间并不长,供水企业面临的挑战显而易见。

第三大挑战:如何快速提高水质检测能力,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管力度。

水质标准提高后,检测能力跟不上,也就无法判断水质是否达标,执行新标准便成为空话。事实上,供水企业指导生产需要检测数据,政府部门监管需要监测数据,广大消费者也期望了解水质状况。因此,提高水质检测能力和监管水平与改造供水设施同样重要,也是施行新水质标准必须同步完成的重要任务。然而,目前我国大多数供水企业的水质检测能力都不高,截至2005年,在全国几千家供水企业中,只有43家重点城市的规模较大的供水企业具备《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1985)中规定的35项指标的检测能力。其中,供水能力超过100万立方米的企业实际能够检测的项目平均为57项,供水能力低于10万立方米的平均只能检测26项,大部分县城以下供水企业尚未配备基本的水质监测设备,甚至不能对常规水质指标进行监洲。

供水企业普遍较低的检测能力将严重影响新标准的实施进程,水质标准提高必然对水质的检测方法、药剂、仪器等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必然会增加企业的成本支出。如目前检验一个水样即对全部106项指标进行检验的费用高达1.5~2万元,这笔费用已经不低,但添置相应的仪器设备的费用更高,如何消化这些费用,如何整合社会检测资源,如何提高检测设备的利用效率等,不仅是摆在供水企业面前的一个难题,也是各级政府需要认真研究并妥善解决的问题。

城乡供水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供水行业是公共服务行业,全社会要共同应对挑战:各级政府应履行更多的社会责任,供水企业应承担更重的保障任务,消费者应自觉交纳水费并争做节水减污的模范,行业协会要做自律的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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