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供水能力的扩张,兰州市实际需水量近年却有所缩减。日供水量由2002年60余万吨缩减至目前的50余万吨,企业的现金流也相应缩减。兰州水厂的现状正折射出全国供水行业的缩影。
中国600多个城市当中,大约有400个城市常年供水不足,年缺水量60亿立方米,有的城市甚至被迫限时限量供水。1000多个县级城市,供水完善率不到50%。同时,大部分城市水质难以达到新颁布的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有统计显示,在2010年之前,中国需要投资2万亿元人民币,用以改善城市供水系统和水质。
“水务企业要发展,资金是个大问题。”兰州供水集团一位副总经理对《财经》记者表示。和国内其他先后进行市场化运营的行业一样,供水企业与过去公用事业“低水价,高补贴”模式的制度联系一旦被切断,只能谋求新的发展方式。
外资试水
企业自身融资能力有限,又要承担投资不菲的市政建设任务,寻求新的资金来源便很自然地提上议事日程。
其实,早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各地方政府在水务领域就开始了引入外资的早期尝试。第一轮引资中包括主要大城市的100多个项目,城市政府主要通过直接或间接担保,来获取政府间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
最初的尝试仅以单纯的贷款和项目融资为主,并未涉及产权关系。此后,由于中央政府禁止了城市政府参与担保等直接融资行为,20世纪90年代中期,外资开始以合作经营并且保证固定回报的形式投资城市水厂项目。这一轮尝试虽然明确规定了对外资的回报,但仍未触及企业产权;同时,当时的政策将外资排斥于城市管网投资之外。
20世纪90年代后期,在基础设施投资领域,涌现了大量BOT(建设-运营-移交)项目。BOT针对单个新建项目(主要是水厂项目),放开一定期限的有限产权,进行项目融资,但同样没有改变城市水业原有资产国有独资的产权关系。
政策面对于公用事业真正意义上的市场放开,始于2002年。这一年12月,建设部出台《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提出加快推进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鼓励社会资金、外国资本采取独资、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参与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这意味着,决策层最终为外资进入公用事业股权投资领域亮出了绿灯。